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长制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6 浏览次数:30

各苏木乡镇场、林场中心水库林长制办公室林长制成员单位:

根据《奈曼旗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精神,依据《通辽市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试行)》文件,为有效推动全旗各地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由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按照通辽市林长制办公室要求,经旗级林长同意,11月下旬,旗林长制办公室组成督查组,对全旗各地 2024年度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1125—1215日。

二、督查地区:各苏木乡镇政府、六号农场,各林场、中 心、水库。

三、督查内容:林长制责任体系完善建立、林长履职、制 度落实、示范点建设、网格化管理、禁垦禁牧、林草违法图斑整改、采伐迹地更新、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市委专项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工作保障、信息公开与对外宣传等内容。督查结束后将形成督查报告进行全旗通报,并将督查结果运用到苏木乡镇场年度实绩考核工作中。

四、督查方式: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座谈、听 取汇报等方式开展林长制工作督查。

请各地各单位林长制办公室高度重视,及时向本级林长汇 报,并认真做好督查相关准备工作。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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