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林长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奈曼旗打击破坏林地草原 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1 浏览次数:67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农科局,水务局:

    为深入落实全旗今冬明春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林草资源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旗开展打击破坏林地草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制定了《奈曼旗打击破坏林地草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具体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2月5日

奈曼旗打击破坏林地草原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全旗今冬明春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林草资源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旗开展打击破坏林地草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破坏草原林地案件,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森林草原违法犯罪行为,巩固提升我旗林草生态建设成果,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二、任务目标

利用今冬明春一段时间,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按照案件查处、植被恢复、追责问责三到位要求,确保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授权公安机关行驶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由旗森林公安局成立8个打击处理工作组,每组配备林业工程师1名,分片区负责全旗毁林案件打击处置工作;二是根据旗林草局委托,由各苏木乡镇综合执法队负责本区域内毁草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森林公安机关处置。三是苏木乡镇党委、政府紧盯图斑地块整改成效,严格落实林草保护措施,对辖区违法图斑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及时给予植被恢复验收,真正实现整改一处、达标一处、巩固一处,确保林草违法图斑整改工作零反弹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旗政府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各苏木乡镇场、旗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奈曼旗打击破坏林地草原违规违法行为的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打击处理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保护林草资源的属地责任,将林草资源保护责任分解到村组、落实到人头,积极配合打击处理等相关工作。旗林草、自然资源局、农科局、水务局四部门共同进行地类认定,并由林草局出具涉案地块严重毁坏程度鉴定书和涉案林木蓄积、材积测算。公安机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执法责任,加强对林草资源管护的督查指导和打击处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毁林毁草行为。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宣传一批恢复造林成效好、管护到位的正面典型,也要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打击处理的反面案例进行宣传曝光。同时要做好群众舆论引导工作,开展林草法律政策宣传,正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保护森林草原生态植被的重要意义,自觉支持和配合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公开透明,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奈曼旗打击破坏林地草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奈曼旗森林领域应查处图斑统计表

3.奈曼旗草原领域应查处违法图斑统计表

4.奈曼旗疑似新开垦、占用草原变化图斑统计表

 

附件1

 

奈曼旗打击破坏林地草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

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保护全旗林草资源,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违法犯罪行为,经研究决定,成立奈曼旗打击破坏林地草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韩占峰    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苏立志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杨春生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员:    旗林草局局长

韩庆余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唐国成  旗农科局局长

王腾飞  旗水务局局长

孟凡钧  旗森林公安局局长

各苏木乡镇(场)党委书记、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派出所所长

各国有林场水库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和8个打击处理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旗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孟凡钧兼任,主要负责查处旗林草局和乡镇综合执法移送的案件线索和行刑衔接类案件,统一指挥和管理打击处理工作组,集中开展工作。每个打击处理工作组设组长1名,配备林业工程师1,警力配备视苏木乡镇案件数量,由旗公安局负责调配,其他警力以基层派出所为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问题整治处置清单查处各类破坏林地草原违法犯罪案件。

)第1打击处理组 

 长:许向彬    13947535637   

 员:张瑞彬、王洪波

负责治安镇、六号农场辖区毁林案件和毁草刑事案件的打击处置工作。

)第2打击处理组 

 长:高青山  13948142020

 员:李彦庆、富全

负责东明镇辖区毁林案件和毁草刑事案件的打击处置工作。

)第3打击处理组 

 长:卢晓峰  19847558569

 员:赵云龙、苏向楠

负责大镇、苇莲苏乡、白音他拉苏木辖区毁林案件和毁草刑事案件的打击处置工作。

)第4打击处理组 

 长:梁青山  13848952658

 员:徐萌、曹成浩

负责新镇、沙日浩来镇、义隆永镇、固日班花苏木、黄花塔拉苏木辖区毁林案件和毁草刑事案件的打击处置工作。

)第5打击处理组 

 长:陈大力  13848858520

 员:吴迪、齐伟松、陶国平

负责八仙筒镇辖区毁林案件和毁草刑事案件的打击处置工作。

)第6打击处理组  

 长:刘立鑫    19847528769   

 员:兴隆沼派出所全体民警

负责明仁苏木、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辖区毁林案件和毁草刑事案件的打击处置工作。

)第7打击处理组  

 长:赵常志    15004970923   

 员:青龙山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

负责青龙山镇、土城子乡辖区辖区毁林案件和毁草刑事案件的打击处置工作。

)第8打击处理组  

 长:王永恒     13947359170   

 员:张文元

负责全旗毁林毁草重大疑难案件查办指导工作。

 

附件2:奈曼旗森林领域应查处违法图斑统计表844.xlsx
附件3:草原领域应查处图斑统计表.xlsx
附件4:疑似新开垦、占用草原变化图斑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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