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指示要求,奈曼旗财政局拨付经费35万元,保证奈曼旗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心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用于支付第四次文物普查、自治区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两线信息采集工作中的车辆租赁费和人员补助费用以及单位日常运转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