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贾 轶: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杨丽华: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于 智: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扶贫、信访、网络安全、人事人才、应急管理、福利彩票、慈善、农村工作等。分管办公室、计财审计股、社会福利股、社会救助股、城乡低保服务中心、敬老院。
闫国强: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党建(双拥、共青团)、统战、纪检、意识形态、法治建设、计生、妇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镇事务、新闻宣传、保密、工会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办、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办证窗口、婚姻登记处、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二、主要职能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老龄工作、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区划地名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旗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上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旗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四)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五)贯彻执行上级行政区划规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研究全旗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区划变更事项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旗内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地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奈曼旗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跨地区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六)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规划、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意见,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承担旗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一)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四)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旗民政局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各苏木乡镇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十六)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在旗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下,旗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旗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旗民政局会同旗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奈曼旗行政区划图及图集。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2782
传真:0475-4212782
电子邮箱:nmqmzjbgs@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法检综合楼4楼
负责人:贾 轶
联系人:薛志峰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督查检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监控、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民政领域改革推进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民政领域政策研究和综合性调研。协调推进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全旗民政领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统战、纪检、意识形态、群团、老干部(关工委)、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4楼
联系电话:0475-4212782
联系人:薛志峰
电子邮箱:nmqmz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计财审计股
股室职责: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旗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自治区、通辽市下达的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等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工作。牵头负责民政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5楼
联系电话:0475-4222787
联系人:陈静波
电子邮箱:nmqmz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社会事务股
股室职责: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承担登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旗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旗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行政区划规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研究全旗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承担苏木乡镇行政区划变更事项审核,承担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旗内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地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奈曼旗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及跨地区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指导全旗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审定标准地名出版物。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编制地名规划,推行地名标准化,设立地名标志。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协助旗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组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旗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5楼
联系电话:0475-4212685
联系人:孙万飞
电子邮箱:nmqmz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社会救助股
股室职责:拟订全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旗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6楼
联系电话:0475-4212685
联系人:王新华
电子邮箱:nmqmz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社会福利股
股室职责: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旗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协调推进农村牧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旗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等安全生产工作。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意见。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旗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安全生产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6楼
联系电话:0475-4212685
联系人:宝朝鲁门
电子邮箱:nmqmz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下设二级单位
奈曼旗城乡低保服务中心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名:闫铁飞,奈曼旗城乡低保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城乡低保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二)职能职责
指导全旗城乡低保工作;负责培训、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政策咨询以及追缴骗取或冒领低保金的工作;承担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和服务;负责低保证、低保金的发放;为全旗城乡居民申请社会救助提供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方面的服务;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实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4866
传真:0475-4214866
电子邮箱:nmqmzjbgs@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五号公馆小区北门西侧
负责人:闫铁飞
联系人:闫铁飞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奈曼旗婚姻登记中心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名:王占祥,奈曼旗婚姻登记中心主任,负责婚姻登记中心全面工作。
(二)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婚姻登记条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登记、协议离婚登记、补办婚姻证书登记、出具婚姻证明等相关业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0514
传真:0475-4210514
电子邮箱:nmqmzjbgs@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党群服务中心2楼
负责人:王占祥
联系人:王占祥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奈曼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名:葛占江,奈曼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二)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组织实施殡葬管理规划、服务规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殡葬市场规范化运行,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提供遗体安葬(放)政策咨询服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3916
传真:0475-4213916
电子邮箱:nmqmzjbgs@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法检综合楼5楼
负责人:葛占江
联系人:葛占江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奈曼旗第一敬老院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名:张保强,奈曼旗第一敬老院院长,负责第一敬老院全面工作。
(二)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敬老院服务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五保对象的收养工作,为收养入住人员安排好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服务;承担入住老人生活起居等方面的照料服务;完成旗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2685
传真:0475-4212685
电子邮箱:nmqmzjbgs@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双合村
负责人:张保强
联系人:张保强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奈曼旗第二敬老院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名:刘佳军,奈曼旗第二敬老院院长,负责第二敬老院全面工作。
(二)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敬老院服务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五保对象的收养工作,为收养入住人员安排好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服务;承担入住老人生活起居等方面的照料服务;完成旗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2685
传真:0475-4212685
电子邮箱:nmqmzjbgs@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八仙筒镇
负责人:刘佳军
联系人:刘佳军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