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辖区各粮食收储企业: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国粮办应急[2023]15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