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街道第41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每年九月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做好第41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和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共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五观”等理念,更加由衷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街道实际,就做好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月主题
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活动内容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握民族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广泛宣传以“十二个必须”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阐释“四个必然要求”“四对重大关系”等深刻内涵。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活动月首要政治任务,推动会议精神在街道落地生根。深入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积极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用感染力更强的历史故事宣传阐释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内蒙古各族人民走过的革命、建设、改革伟大历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牢铭记“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深情厚爱,更加坚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决心。
(二)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各社区要以活动月为契机,集中力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宣讲教育活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进社区活动、“铸牢共同体中华一家亲”系列宣传活动等;各社区要紧紧围绕工作主线,坚持贴近群众、贴近民意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带动各行业各领域各族群众共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三)集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宣传活动,为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凝聚智慧和力量。要把活动月作为讲述民族团结进步故事的集中宣传报道月,讲好各族干部群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事迹,鼓舞各族干部群众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要集中做好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学习示范、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要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教材,坚持以“讲身边人、身边事”的原则,不断挖掘和发现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感人事迹,展现各族干部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奈曼面貌。
(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全面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新开展“民族团结交融行动”系列活动。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开展“结对子”“手拉手”“一家亲”等多形式交流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依托社区石榴籽家园、石榴籽党支部等平台载体,组织各族干部群众开展同过中秋节、重阳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系列活动,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浓厚氛围。紧紧围绕主线要求,将主线意识融入“六大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学好、用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提升各族干部群众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等方面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广泛宣传动员,深入挖掘区域特色品牌,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做法,讲述奈曼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持续扩大地区影响力。总结提炼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经验做法,积极构建环境、打造平台、创造条件,倾力培塑促进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深刻诠释我旗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实践,不断构建各民族“互嵌式”发展新格局,促进各族群众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交往交流交融。扎实推进“三项计划”。有序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进一步探索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政策举措,不断提升城市民族工作水平,为各族群众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保障,增强外来人口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同。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精简高效,切实为基层减负。要及时部署、迅速行动,确保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二)积极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大力宣传报道各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情况,对活动月中涌现出的亮点工作和典型做法要积极宣传推广,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经验总结。各社区要建立健全活动月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成果运用转化,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举措,积极推广运用到全年工作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