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奈曼旗青龙山镇小周青菜副食商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4-12-23 浏览次数:57

执法机关: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奈曼旗青龙山镇小周青菜副食商店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2150525MA0N1LJM1O

法定代表人姓名:

徐桂荣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立案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处罚事由: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芝士三角脆”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结果:

罚款5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共计5001元

缴纳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前缴纳罚款(2024年12月3日已缴罚款)

处罚决定书文号

奈市监处罚〔2024〕13014号

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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