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奈曼旗区划地名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0 浏览次数:41

为进一步促进我旗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发挥专家专业咨询作用,健全区划地名管理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决定公开征集遴选区划地名专家,组建奈曼旗区划地名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社会治理、语言文字、人文历史、地理民俗、非遗传承、志书编纂、城乡规划等领域具有理论研究或工作实践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在职或退休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史志编辑者,社会组织区划地名专家学者,热心区划地名文化研究或实践人士等。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一定社会公信力,责任心强,能够据实、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获得相应领域专业技术职称,热心区划地名文化研究并从事区划地名领域相关工作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完成所委托的工作,能保证一定的参与时间。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专家职责

经征集、遴选入库的专家,接受奈曼旗民政局的邀请,参与以下活动:

(一)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总体规划、重要政策等咨询。

(二)行政区划变更,重要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的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行政区划变更后效果评估。

(三)地名方案编制评审、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图录典志编纂等。

(四)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中长期、全局性和战略性课题研究。

(五)优秀地名文化挖掘、传承与弘扬、保护,地名文化宣传推广等活动。

(六)其他有关工作。

专家在上述活动中应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未经奈曼旗民政局邀请、委托,不得以“奈曼旗区划地名专家库”专家名义开展与区划地名业务相关的课题研究、参加相关活动,或公开发表与区划地名业务相关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方式

报名采用个人直接报名方式进行。申请人将《奈曼旗区划地名专家申报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最高学历、研究成果、职称证书、获奖情况等材料扫描拍照上传或复印后寄送至奈曼旗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征集面向全社会,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结束后,由奈曼旗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和研究确定,甄选进入奈曼旗区划地名专家库的人员将进行社会公示;

(三)奈曼旗区划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收取会员费用,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专家在被邀请参加有关论证工作时参照有关规定获取一定的报酬;

(四)奈曼旗区划地名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由奈曼旗民政局负责选聘、调整。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3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35937554@qq.com),也可直接邮寄或报送至奈曼旗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

联系人:杨志辉    电话:15114733339

区划地名专家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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