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规定及《奈曼旗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奈政办字〔2020〕15号),对2025年度预算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做出部署规划。此次工作旨在明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方案、范围、步骤要求等,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
一﹑确定评估范围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范围适用于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需安排财政预算资金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政策),并挑选出重大项目(政策)作为评估重点。
二﹑制定评估方案
明确评估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制定详细的评估方案。
三﹑强化宣传培训
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络等平台,加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力度。采取专线指导等形式,提升相关人员对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认识和经办能力。
四﹑严格时间节点
按照评估方案的时间安排,制定工作时间表,确保各阶段工作按时完成。
开展2025年旗本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决策科学性和公平性的重要举措。我局将认真组织、精心实施,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为推进奈曼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