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政策解读一

发布日期:2024-10-24 浏览次数:11

解读一:《意见》出台背景

“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发展高度重视、念兹在兹,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为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信心和动力。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多方面发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特别是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孙绍骋书记专门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工作座谈会,对今后一段时间全区民营经济工作作出了详细部署;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王莉霞主席多次与民营企业家座谈,针对民营企业关注的问题作出了明确指示。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会正式成立;5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民营企业党委和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正式挂牌;5月11日,公示了六类48家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民营企业名单。总体而言,内蒙古自治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新的体制机制已全面建立,内蒙古自治区广大民营企业真正有了服务上的“店小二”和保障上的“娘家人”。

在此背景下,为实打实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从切实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出发,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此次《意见》一是突出务实管用原则,从解决实际问题“小切口”入手,有针对性提出“拿着就能用”的具体措施,不搞泛泛地“大而全”。二是突出适度超前原则,针对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创新政策措施,提出多项省级层面的首创之举。三是突出标本兼治原则,将实打实解决当前问题和建立实打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保障水平。

解读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着力解决企业反映集中的8类突出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20项政策举措。

一是针对限制过多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厅、发展改革委将围绕覆盖民营企业全周期各环节,全面清理阻碍发展的法规政策。与以往仅简单提出清理歧视性文件相比,此次《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清理什么”,便于操作落实。

二是针对办事繁琐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将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审批程序、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政务“增值服务”等举措。特别是聚焦企业办事遇到的“踢皮球”等现象,从清理部门间“互为前置”审批条件等方面发力,将政策着力点从“如何办理”向“如何办成”延伸。

三是针对“融资难”问题,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及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快补齐融资服务短板,重点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在征求企业意见时广受好评,是《意见》一大亮点。

四是针对承诺不兑现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聚集全面兑现招商引资承诺,并对招商引资政策开展合法性审查,“解决老问题”的同时“防止新问题”。

五是针对拖欠账款问题,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工信厅、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围绕无分歧账款、存量有分歧账款、新发现拖欠账款三种类型进行清理,重点就个别地方司法机关对政府欠款有案不立等“梗阻”行为提出明确解决要求,进一步强化司法在解决拖欠账款问题中的权威作用。

六是针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措施不完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机关将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严惩恶意破坏市场竞争秩序行为等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民营局创新提出按照对应对口原则,对民营企业跨区域投资进行保护等措施,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和保障,以往政策未曾涉及此方面内容。

七是针对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力度不强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民营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上门服务”等举措,在全国各省份率先将发展新质生产力体现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中。

八是针对尊商重商安商亲商举措不实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民营局、统战部、工商联等部门将从营造氛围、便利企业、包联服务等方面做好企业服务,明确要同等对待各级重点民营企业与同级国有企业,创新提出按照政府引进人才标准给予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同等待遇。为保障《意见》有效落实,还将逐项制定细化任务,形成《意见》与细化任务相衔接的“1+N”工作落实机制并定期开展实施效果评估,持续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

解读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人家门中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大管家”,下一步,将更加有效地统筹各个方面力量,一是充分发挥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会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履行好涉企职能职责,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把内蒙古自治区已出台的政策和即将出台的新政策整合起来,更加向各类民营经营主体聚焦,把支持政策从“大水漫灌”变为“精准滴灌”。三是将民营经济发展与落实“五大任务”、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让广大民营企业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中发现机遇、发挥优势、发展壮大,真正把广大民营企业当作自己人,和广大民营企业共同办好自家事,为实现内蒙古自治区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贡献更大的力量。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