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筒镇:致广大村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4-12-08 浏览次数:103

广大村民朋友们:

  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整治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落实禁牧政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结合八仙筒镇实际,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整治环境,洁净生活

  (一)建设“美丽庭院”

  各户庭院内外要做到整洁干净、畜禽不散养、垃圾不积存,农户生活污水在院内采取修建生活污水井的方式进行处理,严禁生活污水随意乱倒。生活区要干净整洁,养殖区要围封遮挡,粪便要及时清理,保证庭院内外整洁有序。

  (二)垃圾分类定点投放集中处理

  各户垃圾要分类处理定点存放:生活垃圾由嘎查村按街巷划分指定投放点,农户对生活垃圾打包装袋定点投放,严禁沿路抛洒垃圾。牲畜粪便不要临街堆放,要及时清运还田。各农户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建筑垃圾由村级负责指定存放地点,可用于修补农田坑洼土路,有效利用建筑垃圾。

  (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农户要对自家房前屋后实行门前“三包”。即包卫生:住户要及时自行清理门前垃圾,杂草,积雪等,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包绿化:协助绿化管理部门管护好房前屋后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不得随意采伐和修剪绿化树木,绿化池内可以适当种植花草蔬菜等。包秩序:不要占用房前屋后公共区域停放车辆,堆放柴草杂物,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严禁占用村庄公共面积私搭乱建临时简易棚舍,等影响村容秩序的行为。

  (四)严格收集处理农药瓶、地膜

  农药、地膜等废弃物回收处置,关系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种植户应自觉提高环保意识,及时清理田间农膜、农药及化肥包装物,不得随意抛弃。

  二、全年禁牧,保护生态

  八仙筒镇执行全年禁牧政策,全镇境内所有草原、湿地、河道用地、自然保护地、新造林地、幼林地、重点生态项目区、沙化土地保护区、辖区内所有公路两侧和林地草地区域,常青线公路两侧,乌兰额日格嘎查、北图勒恩塔拉嘎查、南图勒恩塔拉嘎查、伊和塔拉嘎查、孟家段水库,门迪浩来项目区、赛钦项目区、硭石项目区等重点项目区,一律严禁放牧、偷牧。

  各养殖户要做到舍饲圈养,做好饲草料储备,提倡种植优质牧草、青贮玉米,节约养殖成本,切实提升全镇标准化舍饲养殖水平。

  禁牧区放牧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羊每只按120元罚款,牛、马、驴等大型牲畜每只按羊罚款5倍计算;在沙化土地保护区以及重点生态项目区等禁牧区域放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在新造林地、幼林地放牧造成林木毁坏,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放牧举报电话:0475-4616260

  广大村民朋友们,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强生态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八仙筒镇贡献力量。

  衷心祝愿广大村民朋友们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