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外商企业“服务官”制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关于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现结合我旗实际,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官”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关于“稳外贸、增外资、促外经”相关工作部署,以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官”制度为切入点,密切政企联系,帮助企业解难纾困,稳定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信心,提高服务企业水平。
二、服务对象
奈曼旗外商投资企业。
三、“服务官”组成
为更好地服务外商投资企业,逐家确定“服务官”。“服务官”实行工作团队制,每家企业确定一名局班子成员任首席服务官,一名股室负责人任服务官,一名专职联络员。每个“服务官”工作团队可采用“一对一”或“一对多”方式结对子。
四、服务内容
(一)政策宣讲。通过媒体宣传、信息平台、政策汇编、举办培训会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向服务企业宣传惠企政策、涉企服务事项。
(二)走访调研。“服务官”团队要通过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形式,主动与服务企业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督促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和社会责任。
(三)台账管理。及时梳理、汇集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诉求,逐企建立服务台账,定期研究,跟踪落实,帮助协调解决问题,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五、工作要求
1.各“服务官”负责建立、管理服务台账,联合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于每季度末将台账以及共性或重大问题上报旗投资促进局。
2.各“服务官”要对工作及时总结,旗投资促进局采取适当方式表彰奖励工作成效突出的“服务官”,对先进个人、典型活动和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3.“服务官”团队要严格遵守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政策规定,不搞形式主义,不给企业增加负担,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联系方式:0475-4212040
邮 箱:nmswjbgs@163.com
附件: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官”名单
奈曼旗投资促进局
2024年7月3日
外商企业服务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