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沁他拉街道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7 浏览次数:93

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大沁他拉街道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

    现将《大沁他拉街道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奈曼旗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201941日


大沁他拉街道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3月21日下午14时48分左右,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为深刻汲取江苏盐城“3.21”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安全生产工作,街道办决定从41日至43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全面细致的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安排部署,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奈安委办[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

    街道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所有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所有商贸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用火(庭院)、校园等重点行业和部位。

    三、检查方式

    此次大检查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采取企业自查、安环办、社区排查督查、宣传告知、隐患上报的方式同步推进。

事业单位自查。要监督所有企业、各学校及教育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组织制定本单位检查方案,组织对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l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各单位应制订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各单位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安环办、社区宣传排查将本文件精神宣传、发放到有关企业单位;对照《奈曼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内容和排查依据及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进行对表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

   1.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2.主要负责人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知识教育情况;
     3.烟花爆竹零售点设置情况:

    1)规划布置是否合理,与居民居住场所不在同一建筑物内,无“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问题;

    2)周边50米范围内无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

    3)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春节期间(经营旺季)按规定实行专店经营;

4.零售场所无生火、吸烟等明火以及电线、灯具不合格等隐患、配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有安全警示标志;    

5.无当场试放烟花爆竹,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等行为。

6.无销售假冒、伪劣及非法产品问题;无销售超规格、超药量产品问题;无销售礼花弹等专业燃放产品问题;产品堆放整齐、稳定,不超高;存放产品数量不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等。

(二)商贸行业

安全警示标志情况;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有无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类别、人员数量、姓名和作业情况;有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保管、储存情况,有无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因素;粉尘、噪声、高温、寒冷、放射线、振动、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危害情况的初步检查判断;作业环境的其他不安全因素,包括用电安全、防火安全等(包含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等)。现场检查必须同时作好记录,以便和台帐资料核查,必要时还应当作好照相和录像(现场记录要由企业陪同人员或企业负责人签字,可以作为行政执法的凭据);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人员配备情况;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各级安全责任状的签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职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登记、考核登记,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接受培训登记,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登记、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检测合格情况登记,使用情况登记,其他安全设施检测使用情况登记;劳保用品购买、发放、使用情况登记及质保证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情况,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记录企业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生产经营项目发包情况,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必备资料。

(三)粉尘涉爆

    1.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2.建构筑物。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要求。

    3.除尘系统。

1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了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否存在互联互通的情况.

    2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采用了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是否存在采用正压方式吹送粉尘且未采取

防范点燃源措施的情况。

    4除尘系统是否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是否存在采用

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情况。

    5铝镁等金属粉尘及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

范设置了锁气卸灰装置

(四)九小场所

各社区对辖区内的九小场所”(小餐饮、小超市、小旅店、小歌、小医院、小饭桌小网吧、小生产加工作坊、小洗浴)是否办理相关证照,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灭火设施、消防器材配置是否完备,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现象卫生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逐一排查。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不能整改的隐患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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