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9 浏览次数:15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李永堂,男,1969年3月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1523261969xxxx0696

住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兴隆福村

执行案号:(2023)内0525执恢132号

执行依据:奈曼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内0525民初2178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李永堂

涉案执行标的额:140500元

未履行标的:138402元

悬赏比例:

1.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协助本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将给予2000元奖励。

2.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给予本案实际到位金额的2%。

 

悬赏期限: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之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到奈曼旗人民法院执行局301室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执行指挥中心 0475-4221084   

          执行员:    190608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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