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4-11-13 浏览次数:103

1113日,旗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凤梧主持召开旗人大常委会第43主任会议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和湖北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听取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指标调整方案的初审意见、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调整方案的初审意见、关于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意见、关于全旗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初审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通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督办报告、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平房区排水排污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的督办报告、关于旗司法局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会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旗药材产业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关于全旗林业生态建设情况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情况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和评议对象的评议意见(草案)关于旗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情况和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会议确定审计查出问题突出的责任部门。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于1122日召开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信息来源: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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