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于2024年9月29日正式发布。条例指出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旗财政局充分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通过完善评分制度,严格项目审核,评估绩效监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 评分制度完善
为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旗财政局修改完善了《奈曼旗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明确了预算管理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及依据、计算明细和佐证材料。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 绩效目标审核
旗财政局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要求,重点审核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在预算申报阶段,加强对预算单位上报数据的初审,对项目库绩效目标等提出修改意见,确保绩效目标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 绩效监控评估
旗财政局建立了完善的预算绩效监控机制,通过一体化服务平台对重点项目及重大资金的绩效运行进行跟踪监控。同时,组织开展了多次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目标执行中存在的偏差,确保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