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奈曼旗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小组

发布日期:2024-08-16 浏览次数:36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办发[2023]13号)中要求的“各级政府要建立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奈曼旗财政局积极响应,恪尽职守。

根据市政府发文要求,奈曼旗财政局草拟了《关于建立奈曼旗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并向上级机关单位发文。奈曼旗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小组的召集人由旗政府分管副旗长担任,副召集人由旗财政局局长担任,旗财政局、旗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奈曼旗分行、国家税务总局奈曼旗税务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小组主要职责为统筹规划年度财会监督工作并积极解决工作中重难点问题,协调各部门配合协作并督促下级单位及相关部门落实财会监督工作。                

信息来源:奈曼旗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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