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防汛抗旱办公室、旗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意义重大。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旗气象年景总体偏差,区域性、阶段性洪涝干旱灾害风险较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措施,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抓紧抓细抓实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的行动力,按照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安排,为全面掌握各地、各部门防汛抗旱工作准备情况,排除各类隐患,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决定开展汛前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范围
检查采取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防指成员单位自查、旗防指办对各苏木乡镇进行检查的方式开展。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防指成员单位自查范围为本地区、本部门的汛前准备工作情况、存在的隐患问题以及去年汛前检查的遗留问题整改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各苏木乡镇(场街道)防指内容
1、责任体系健全情况。指挥机构是否调整充实,成员职责分工是否明确,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工作机制、统一指挥与统筹协调、指挥协作配合机制是否建立。是否建立完善了党政共管、逐级包保的责任体系,落实了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是否制定了完善的应急预案,针对流域性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等,细化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巡查防守、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等环节责任,把各项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和最小工作单元,确保责任网络全覆盖、无死角。
2、工作机制完善情况。行政首长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贯穿到队伍组织、物资储备、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是否建立了信息共享、临灾预警、调度指挥、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是否落实防洪工程和洪灾风险区及重要工程设施的防汛抗旱责任制;防汛抗旱物资准备、设备维护情况;防汛值班值守人员安排情况。
3、各类预案方案修订完善情况。各苏木乡镇(场街道)要按照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奈曼旗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充分借鉴和运用近年来灾害防范应对总结复盘成果,进一步编制或修订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防洪、工程抢险等各类预案,各预案应各有侧重、有效衔接,力求简明实用,突出临灾预警和转移避险,体现先期处置特点,同时督促指导嘎查村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汛前完成修订;修订完善汛期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和水库调度规程,组织开展培训和汛前演练情况。预案修订要充分考虑各项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情形,完善极端天气和重大风险研判预警机制,立足断电、断路、断网等情况,明确“关、停、撤、转”和抢险救援措施,要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强化重点地区短临预报和预警速报,将可能致灾的预警信息纳入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完善临灾预警“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闭环管理。
4、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是否全面组织排查水库、尾矿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穿堤建筑物、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风险区、城市低洼易涝区、重要引调水工程、涉山涉水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和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风险隐患,是否建立清单台账,逐项明确责任人、整改和管控措施。
5、信息化设施设备、物资储备及队伍建设等准备情况。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是否选派专门人员参加信息化培训班、防汛抗旱信息报送的各相关业务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抢险道路、抢险队伍、物资储备、通讯设施、交通设施和资金安排等落实情况。
(二)检查旗防指各成员单位内容
1、旗防指成员单位是否结合本行业特点,从源头治理,指导做好电力、燃气、供水、交通、通信等领域隐患排查。应急联动和信息报送机制是否完善,水务、气象、林业、农牧等防汛任务较重的成员单位是否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有无责任“空白”地带、部门间能否联动协作;发现问题能否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信息报送渠道是否畅通等。
2、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情况。水库、堤防、险工险段、水闸等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准备情况、河湖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非法围垦河道、湖泊,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建筑物等度汛风险隐患等;在建工程项目单位是否建立完善安全制度及预案;水毁工程修复情况;山洪灾害测站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报警、水库安全监测设施是否正常。
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涉水工程(病险水利工程、在建涉水项目度汛措施落实情况;机电排灌设施及水闸维护情况;已建水利工程度汛措施落实情况,水毁工程修复情况;供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是否存在安全、水毁隐患等)、河道、堤防、水闸、排涝站(排查河道运输、采砂管理、安全管理,是否存在影响河道行洪的违章建筑、设施);堤防是否正常。水库(排查水库坝体是否存在隐患、溢洪道、泄洪水渠是否畅通;是否存在隐患,维护整改及完成情况)由水务部门负责检查。
3、是否开展培训演练和科普宣教活动。是否加大极端暴雨洪涝灾害防范应对等知识技能培训力度,提高防汛责任人和专业干部熟悉掌握责任区风险隐患、应急预案和应对组织、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业务。是否针对不同灾害情景,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防汛抢险综合演练和桌面推演,实战检验应急指挥、队伍前置、人员转移、物资保障等工作。是否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教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投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和安全避险知识专栏,推进科普宣教“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苏木乡镇(场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自查。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制定自查方案,全面开展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表,各苏木乡镇场的检查记录表由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分管应急工作的防指副总指挥签字确认,成员单位的检查记录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
(二)旗防指办组成专门检查组抽查。在各地、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旗防指办将根据情况派出工作组,采取明查、暗查等方式,对有关苏木乡镇(场街道)责任制落实、物资储备、队伍建设、预案修订等情况进行抽查。各成员单位的检查以书面形式开展,对于防汛任务较重的单位,旗防指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检查。
(三)及时报送自查情况。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各成员单位自查工作要在2024年5月15日前结束,并对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旗防指办。报送工作联系人:李秀娟,联系电话:13789755018。区、市两级防指办工作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督促各类防汛抗旱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请各地区、各单位高度重视,为迎接上级防指检查做好准备工作。
(四)检查期间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奈曼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