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奈曼旗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6 浏览次数:26

奈政字〔2024〕128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旗政府有关委办局及人民团体: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奈曼旗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4〕314号)要求,结合奈曼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消费需求和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发挥行业职能,加强政策引领,通过多元化推动、集群化发展、特色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改善乡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乡村文化旅游服务水平,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探索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新路径,把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培育成促进农牧区经济发展、农牧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力量、重要载体。

二、工作基础

奈曼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西南部,科尔沁沙地腹地。全旗总土地面积8137.6平方公里,地形地貌特点为“南山中沙北河川,两山六沙两平原”,南部属于浅山丘陵,中部为风蚀沙地,北部为冲积平原,分别占总土地面积的19%、62%和19%。全旗辖14个苏木乡镇场、1个国有农场、1个街道办事处,355个嘎查村。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旗总人口37.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4.4万人,蒙古族人口14.1万人。

奈曼旗是“全国科技先进县”“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体育先进县”“全国产粮大县”“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中国文旅融合创新典范县”“全区文明县城”“全区生态宜居县城”“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自治区休闲农牧业和乡村牧区旅游示范旗”“自治区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等。

2023年末,农作物播种面积359.2万亩,其中粮食种植面积327.7万亩,粮食总产25亿斤以上,实现“十连丰”。森林覆盖率30.81%,草原植被盖度57.61%,高于全区全市平均水平。盛产中蒙药材、沙地西瓜、谷子、水稻、荞麦、甘薯等绿色农产品。是内蒙古最大的蒙古野果种植基地。牧业年度家畜存栏212.4万头只,肉牛、肉羊、肉驴、生猪等规模化养殖水平逐年提高。全旗“两品一标”认证总数达到43个,“奈曼甘薯”被纳入自治区区域公共品牌和自治区第二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奈曼甘薯”“奈曼小米”“奈曼甘草”“奈曼沙地西瓜”等 10个产品被纳入国家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

奈曼旗高度重视公共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供给能力,形成了“四馆一队一站一室”为主的旗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旗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旗乌兰牧骑是自治区一类优秀乌兰牧骑,王府博物馆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A级景区,旗美术馆被评为全国少儿版画培训基地。建成14个苏木乡镇场综合文化站,355个基层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了草原书屋全覆盖。旗图书馆建成分馆22个,图书流通点68个;旗文化馆建成分馆16个。打造了数字文化馆、智慧图书馆、线上博物馆,建成公共文化云智能服务端,建成图书馆智慧应用场景3个,实现可移动文物线下数字化。实施了“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建成13个一级数字加油站(乡镇)、208个二级数字加油站(村)。旗乌兰牧骑每年组织100场次送文化下乡惠民演出,54支民间业余文化艺术团体每年在基层演出350场次。每年举办“诺恩吉雅”农牧民汇演、沙漠文化旅游节等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旗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462人(主城区84人)和业余文艺团体1700多人,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服务、辅导、演出、培训活动,成为繁荣基层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力量。

奈曼旗是文物大旗,现存各时期古遗址、古墓葬366处,其中奈曼王府、萧氏家族墓、土城子城址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通辽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旗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馆藏文物4850件(套),蒙医药王占卜拉道尔吉博物馆已建成开馆。

奈曼旗现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6项、代表性传承人3名;通辽市级代表性项目31项、代表性传承人14名;奈曼旗级代表性项目136项、代表性传承人262名。建立自治区级非遗就业工坊1家,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1家,自治区级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1家。市级非遗工坊1家,市级非遗传承基地4家。

现有4A级旅游景区3家(奈曼旗王府博物馆、孟家段湿地旅游区、宝古图沙漠旅游区)、3A级旅游景区1家(苏勒德旅游区)、2A级旅游景区1家(青龙山洼旅游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1个(白音他拉苏木),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庙屯村),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庙屯村、希勃图村、包头嘎查);三星级酒店2家(皇都大酒店、万鑫大酒店);国家4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1个(青龙山自驾车露营地);自治区5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1家(八虎山庄度假村)、4星接待户1家(白音他拉水库度假村);自治区级休闲农牧业与乡村牧区旅游示范点2家(八虎山庄度假村、白音他拉水库度假村);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1条;宝古图沙漠、孟家段水库被国家林业局分别确定为国家沙漠公园、国家湿地公园。2023年,累计接待游客13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6.5亿元。

奈曼旗民族风情丰富、历史文化深远,这里记录着红山文化先民、北燕东胡、契丹女真、蒙古帝国的兴衰更替,蕴藏着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在发展文化旅游业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基础优势。近年来,奈曼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旅游及乡村振兴工作,以建设“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为目标,发挥自然资源禀赋、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把文旅资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新路径。

三、试点目标

积极推动《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精神落实,通过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统筹规划、资源配置作用,突出特色,改革创新,加快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打造农文旅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多产融合模式。健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有效机制,大力实施乡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产品开发、品牌营销、人才培养等工程,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和乡村文化业态,使乡村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到2025年末,新增1个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力争全年旅游接待人数达到15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突破7.5亿元,间接带动旅游就业人数达到1.2万人以上,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旗GDP比重达到4%。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方案,擦亮奈曼文化名片,将奈曼旗打造成知名的文化休闲乡村旅游目的地。

四、试点任务

依托我旗自然资源禀赋和文化资源优势,按照农文旅深度融合的发展方向,规划以乡村生态为基础、文化传承为特色、产业发展为动力、乡村文化振兴为目标的总体布局,增强乡村文化的表现力,塑造一批非遗技艺、文创产品、餐饮、民宿、艺术、田园等乡村文化旅游品牌,建设现代化乡村文化产业体系,以文化产业推进乡村振兴落到实处。

(一)坚持创新工作体制机制

1.坚持党政统筹。成立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畅通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营、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格局。(责任单位:旗政府办公室、旗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

2.坚持规划引领。落实好《奈曼旗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1—2035年)》《奈曼旗乡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22—2024年)》《奈曼旗文化振兴发展规划(2021—2035年)》《奈曼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30年)》《奈曼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行动方案》《奈曼旗乡村旅游总体规划 (2016—2025年)》等,把文化产业推进乡村振兴事业当成主责主业来抓。(责任单位:旗文化和旅游局、旗财政局、旗自然资源局、旗农牧和科技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

(二)发挥文化和旅游产业的社会效益

3.文化赋能乡村移风易俗。通过乡村文化活动传播新风尚,把“村民集体过大年”打造成移风易俗的文化阵地。各嘎查村通过歌舞、小品、相声等文化演绎的方式,把村规民约、党的二十大精神、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等搬上活动舞台,形成“文艺演出+宣讲+总结+表彰+拜年”相映衬的“移风易俗年终总结式”新年大连欢。(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旗文化和旅游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

4.丰富乡村振兴主题文化创作。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结合北疆文化、民族团结等方面,创作更多文化艺术精品。每年创作歌舞类文艺作品30部以上,版画艺术精品100幅以上。(责任单位:旗文化和旅游局)

(三)做强乡村文化旅游产业

5.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以乡村文化振兴为主题,选取富有乡土气息的好题材,打造“一村一特色”的基层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促进乡风文明。每年组织“百姓大舞台”70场以上,组织“戏曲进乡村”80场以上,组织乌兰牧骑“百团千场下基层”70场以上,组织“读书分享会”阅读推广活动30次以上。每年组织“广场舞”大赛、“百姓好声音”大赛1次;组织14个苏木乡镇和372个嘎查村(场、社区)“集体过大年”“村晚联欢会”活动。到2025年,完成全旗所有嘎查村文化惠民系列活动巡演,实现文化惠民全覆盖,公共文化均等化。(责任单位:旗文化和旅游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

6.以文旅活动促发展、促消费。以乡村旅游活动承接乡村振兴。每年元宵节期间各地举办“猜灯谜”活动,大沁他拉镇举办“焰火晚会”;四月中旬孟家段村举办“爱鸟周”;清明节前后杏花园子村举办“杏花节”;五一期间宝古图沙漠旅游区举办“五一露营大会”;五月中旬青龙山洼旅游区举办“丁香花节”;5.18-5.19王府博物馆举办“中国旅游日”“国际博物馆日”;十月中旬各地举办“农牧民丰收节”;端午节、中秋节、元旦期间举办“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元旦前后孟家段村举办孟家段“冬捕”;冬季各景区、乡村旅游点举办“冬季摄影”活动;新年期间全旗各地举办“新年演唱会”“跨年大连欢”活动;全年举办“诺恩吉雅农牧民文艺汇演”系列活动。策划文旅消费促进活动,在全旗范围内适时举办“美食夜市”“文化旅游集市”“夏日嘉年华”“中俄蒙商品展销会”“惠民购物狂欢节”“惠民购车节”“消暑娱乐周”“年货节”等消费促进活动。通过举办龙头活动,增强乡村发展活力,推动乡村振兴事业,擦亮奈曼乡村文化旅游新名片。(责任单位:旗文化和旅游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

7.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发挥自然资源禀赋和文化特色,加强各景区、乡村旅游点互动与联系,以农文旅融合、自然奇观、历史文化、红色研学、非遗手艺、登山赏花、农耕返璞、丰收致富、欢聚过年等元素为主题,结合新年、元旦、元宵、端午、中秋等节庆活动和民族歌舞、小品、戏曲等文化艺术,将奈曼旗王府博物馆、宝古图沙漠旅游区、孟家段湿地旅游区、苏勒德旅游区、青龙山洼旅游区5家A级旅游景区,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各苏木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庙屯村、希勃图村、四一村、包头嘎查4家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白音他拉苏木、青龙山镇2片旅游发展聚集区和孟家段村、苏布日干塔拉嘎查、黑渔泡子村、杏树园子村等10个旅游重点村全部串联起来,持续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5条以上,形成完善丰富的奈曼旗乡村旅游线路系统。(责任单位:旗文化和旅游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

8.农文旅融合创建新景点。选取若干个旅游资源富集乡村重点开发,从农文旅融合的角度,市场化经营方式,开发大沁他拉镇德隆地村户外露营地项目、沙日浩来镇朝北沟村窑洞体验、义隆永镇西梁村林下经济和采摘等农文旅融合乡村旅游新业态。2025-2026年,全旗新增乡村旅游点3处以上,(责任单位:旗文化和旅游局、旗农牧和科技局,有关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9.实施乡村振兴产业人才培育工程。加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力度,吸引文旅企业、农业经营者、带货网红等投入到乡村人才培训工作中,形成乡村振兴人才培训交流机制。利用好农牧民培训基地、非遗传承基地、网络直播培训学校等机构,每年举办各类人才培训班10次以上,培训农业养殖业带头人、乡村旅游从业者、管理人才、直播人才等乡村振兴相关人才500人以上。珍惜对外交流机会,积极组织乡村产业振兴人才骨干参与国家级、自治区级、通辽市级以及各省各市人才异地交流活动(责任单位:旗文化和旅游局、旗农牧和科技局、旗投资促进局)

10.完善基层文化人才用人育人机制。保障基层文化人才配备,2026年前实现各苏木乡镇配备文化工作人员3名以上,各乡村配备基层文化工作专员1人。扎实推进乡村文化人才培训,每年举办乡村文化艺术培训活动15次以上,培训文化工作者1000人以上,为乡村文化振兴事业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责任单位:旗文化和旅游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

(五)推动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运营

11.推进乡村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加快宝古图沙漠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青龙山自驾车露营地4C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提升项目、孟家段湿地旅游区标准化建设项目等乡村旅游项目,争取2025年内完工验收。“十五五”谋划奈曼旗宝古图沙漠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奈曼旗孟家段湿地旅游景区项目、奈曼旗青龙山旅游镇项目、奈曼旗怪柳旅游景区项目、通辽市奈曼旗群众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项目、通辽市奈曼旗青龙山洼旅游区提档升级项目、奈曼旗白音他拉旅游镇项目、奈曼旗南部三镇区域旅游发展建设项目共8个文旅项目,总投资12.4亿元。(责任单位:旗文化和旅游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财政局、旗自然资源局,有关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六)繁荣非遗文化事业,推进乡村振兴

12.深挖非遗文化资源。深度挖掘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打造更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非遗文化项目,为非遗文化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撑。到2025年,实现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新突破;申报自治区级非遗传承基地1处;通辽市级代表性项目新增3项以上,传承人新增2人以上;奈曼旗级代表性项目突破150项大关,代表性传承人达到300人规模。(责任单位:旗文化和旅游局)

13.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转型。整合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组织非遗传承人参与乡村产业发展。推动版画艺术、民族服饰、民族音乐等非遗项目向产业化转变、商业化运营;支持非遗食品、手工艺品等已形成产业化模式的非遗项目继续扩大规模,把非遗技艺贴上品牌标签。把非遗文化打造成农牧民致富增收的新路径,把非遗传承人打造成乡村振兴带头人,把非遗传习所改造成乡村振兴讲习所。到2025-2026年,实现非遗项目产业化转型试点3处,带动从事相关行业农牧民1000人以上。(责任单位:旗文化和旅游局、旗农牧和科技局 )

14.推动非遗文化扎根乡村。将非遗搬上乡村大舞台。结合乡村旅游和乡村振兴主题,每年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非遗市集至少1场;非遗进校园10场以上、非遗进景区5场以上,非遗主题研学1次、非遗相关研学活动3次以上。到2025-2026年,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对全旗苏木乡镇中小学、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全覆盖。(责任单位:旗文化和旅游局、旗教育体育局、旗农牧和科技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

(七)文化旅游创意设计赋能乡村振兴

15.着力开发特色文创旅游商品。对我旗文创旅游商品摸底、分类、整合、提升,擦亮白音杭盖炭烤牛肉干、中华麦饭石“内蒙古礼物”品牌名片。支持文创旅游商品企业向乡村拓展业务、落地经营,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提供文创服务,提升乡村经济附加值。积极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通辽市级文创旅游商品大赛,促进文创旅游商品对外交流,提高奈曼旗文旅产品品牌开放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旗文化和旅游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

(八)强化乡村文旅产业用地保障

16.用好乡村振兴土地政策。落实《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通辽市奈曼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完善土地流转政策,保障乡村文化旅游企业建设用地需求。(责任单位:旗文化和旅游局、旗自然资源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领导机制,着力解决农文旅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领导联系重点文旅项目机制,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研究部署,重点抓好规划编制、政策出台、责任落实和措施保障等工作。

(二)落实扶持政策。用足用好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出台的支持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建立健全政策落实监督机制,在财政、金融、税收、用地等方面对全旗文旅产业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用于奖励补助文旅项目建设、“引客入奈”“文创产品商品研发”,保障全旗文旅活动开展和文旅工作宣传推广,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支持公益性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四)加大招商力度。明确文旅产业招商方向,围绕景区经营管理、文旅项目开发、新型业态培育、特色品牌营销等领域,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引进一批符合我旗文旅产业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进一步夯实我旗文旅产业发展基础。

附件:奈曼旗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领导小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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