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财党组〔2018〕29号
中共奈曼旗财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旗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16日至5月18日,旗委市旗联合巡察组对财政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7月13日,旗委市旗联合巡察组向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整改落实情况:财政局共涉及6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
一、针对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方面,领导不到位。
1、个别财政所存在部分票据未有经手人签字。
各苏木乡镇财政所均已进行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2、个别财政所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凭证装箱在地上随意堆放。
各财政所均已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整改,分年度、分项目进行装订整理后放入档案室;档案室需要维修或没有档案室的财政所已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在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进行必要维修或划拨单独档案室,(如八仙筒财政所由八仙筒政府划拨一间单独档案室,安装秘致柜一套,并专门邀请了旗档案局帮助整理档案)。
3、不相容岗位兼职混岗。
印发了《奈曼旗苏木乡镇财政所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各财政所按照《调整方案》要求执行,规范了财政所岗位设置,杜绝不相容岗位兼职混岗。
4、 个别财政所未按照奈曼旗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办公
室关于“十个全覆盖”债务化解工作会议纪要〔2018〕1、2号执行。
各财政所及时将《关于“十个全覆盖”债务化解工作会议纪要》([2018]1、2号)文件传达给各苏木乡镇政府领导,同时组织所内人员进行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资金支付。
(二)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工作作用发挥不充分。
1、分管领导工作中缺乏相互沟通,致使一些业务股室之间数字对不上。
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5月1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讨论和研究增补党组成员问题,并形成请示文件报请旗委组织批复同意旗财政局党组增补3名成员,完善配齐了局党组领导班子,加强领导;二是班子成员通过局机关各类会议,积极沟通情况,并督促相关股室加强情况交流,及时核对资金指标,保证数字准确;三是印发了《奈曼旗财政局领导班子分工协作制度》(奈财党组[2018]16号)并认真落实。
2、与市财政局及其内部股室间沟通不畅 ,致使7722.16万元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未编入2018年预算草案,其中涉及农财股6580万元、科技文化股1142.16万元。
制定了“财政局业务股室资金指标定期核对制度”,业务股室之间定期核对资金指标;各业务股室与市局对口科室经常核对财政预算资金指标,沟通有关情况;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三)未按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党组成员一般只出席党组会,党支部会议和活动参加不够经常。
整改情况:党员领导干部立行立改,积极参加了支部党员大会,能够做到有事请假;印发了《奈曼旗财政局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奈财党组[2108]17号)并认真落实。
二、针对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4)政治站位不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存在偏重财政业务工作而忽视意识形态工作现象。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有关论述,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印发了《中共奈曼旗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各班子成员召开分管股室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召开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听取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安排下半年工作。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培训,进一步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组织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意识形态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重要内容,落实了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
2、在学习安排上,偏重于财务知识方面,干部职工思想观念没有保持同步更新,导致新的观念跟不上、能力不适应等问题。
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制度和自学制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有关论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是重要讲话》,学习了《习近平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内容;把新《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等党的政治理论知识纳入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十九大精神学习内容、习总书记论爱国主义讲话精神、“习近平为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划重点”、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供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记录,确保做到学习教育形成常态化,用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观念,适应新形势,展现新作为。截止目前,我局已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1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32次。
三、针对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存在混编混岗等问题。旗财政局内设股室23个,现有行政编制30人,多个岗位存在行政与事业混编混岗问题。
一是整合股室,合并职责,撤消绩效考核股,将职能划分到监督检查局和各相关业务股室;撤消党建人事股,成立党建办公室,人事管理工作归办公室,股长调整为行政编制人员;二是鉴于我局参公人员较多,在行政岗位任职的调整为工作人员,临时主持工作。待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后逐一调整,避免混编混岗;三是拟向旗编制部门申请行政编制,逐步解决混编混岗问题。目前,党政机构改革正在推进,我局将逐步按改革要求减少内设股室设置,合并内设机构,并对混岗人员做相应调整。
(六)重业务轻党建,党建意识不强。机关党建力量投入不足,虽然设有党建人事股,但实际从事党建工作的只有1人,党支部成员缺乏工作经验且流动性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够,班子成员对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
充实党建工作力量,党建人事股现有4人。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成立了财政局党总支部委员会,下设两个党支部,把年轻党员充实到党务工作队伍中来,按照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截至目前,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局分管领导与分管领域的股室负责人开展谈话5次。
(七)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
1、2017年转正的1名预备党员,缺少2016年纳新
预备党员的党支委会议记录、支部大会记录。
立行立改,已按照要求及时补全记录;为各党支部及有关党务工作者配发党建业务知识书籍和工作辅导手册,加强党务工作知识培训学习,提高党务工作素质;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对各个环节严格审核。已完成整改并长效坚持。
2、2013至2017年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会议记录,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均未归档,同时存在记录不规范问题。如:在2016年党组会议纪要、2016至2017年局领导班子会议纪要汇编中,把参会人员签字应存档的原稿编入。
立行立改,把2013年至2017年局党组、班子会议记录归档管理;加强机关基础工作教育和培训,组织具体工作人员专门学习了公文处理的经验和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党组会议、局领导班子会议等各种会议的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
四、针对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八)对财务报销审核不严。2017年9月财政局一名职工到深圳培训,沈阳至奈曼单程汽车票价85元,实报200元;2017年11月财政局一名职工到厦门培训,沈阳至奈曼单程汽车票价85元,实报150元。
办公室于2018年7月19日收回违规报销的交通费。组织财务人员举一反三,对报销凭证进行全面清查,对发现的类似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同时强化机关财务开支管理,加强财务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的审核责任的落实,严格规范财务报销制度,杜绝了此类问题再次出现;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五、针对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九)对11名投资评审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旗财政局为投资评审聘用人员按月以每小时30元标准发放补助费。在抽取凭证中发现,2017年连续3个月为评审人员分别发放加班费10455元、8565元、10185元,但正常上班期间所聘用人员请假并没有扣工资,仅2017年聘用人员就分别请假2天至20天不等。
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要求,制定了《投资评审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核实投资评审聘用人员2017年度请事假天数,按照日工资的50%标准(剔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个人承担部分)扣回工资。
六、针对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缺失。致使个别苏木乡镇“十个全覆盖”债务化解落实不到位,存在挤占挪用现象,引发廉政风险。
各苏木乡镇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十个全覆盖”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管理和资金监管。财政所对于“十个全覆盖”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申报程序和用途,进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5-4219220、4219207;邮政信箱:奈曼旗财政局;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