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5 浏览次数:61
  自2024年10月20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全旗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此期间,火险等级高,极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为确保全旗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在奈曼旗境内全部实施戒严防火。
  在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
  一、严禁烧田埂、烧秸秆茬头等农事用火;
  二、严禁任何人携带火种进山、进林、进草原;
  三、严禁烧纸、烧香、烤火、野炊和燃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禁止在野外进行狩猎、吸烟、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四、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青龙山洼旅游区、兴隆沼等重点防火区要实行封山管制,严禁人员活动;
  五、严禁林地周边居民乱倒灶灰;
  六、严禁其它野外用火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旗应急报警电话:0475-4220647、119

 

奈曼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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