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住建局关于开展工作人员
违规投资入股矿山企业情况
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办公室 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矿山企业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在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矿山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部署,认真自查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规定,确保不走
过场。通过网络渠道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明确职责任务,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入股投资矿山企业有关事项自查工作进行了宣传、部署。
二、统一思想,措施得力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入股投资矿山企业有关事项自查工作。对照文件精神,逐条进行自查自纠,树立住建系统领导干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认真填写,按时上报
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如实填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矿山情况报告表》,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并填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矿山情况汇总表》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矿山情况明细表》。对全系统105名干部职工进行了登记核查。核查发现,全系统105名干部职工中,无1人存在此类问题。
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