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印发《内蒙古通辽奈曼工业园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3 浏览次数:28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园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应急管理总局令第2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奈曼旗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

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工业园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的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处置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配合上级指挥机构对发生在本园区区域内的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工业园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履行园区管委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按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推进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动员和发挥企业、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社会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对影响园区公共安全的事件和诱发因素的研究,引进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发挥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解读机构:通辽奈曼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杨福俊

职务: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联系电话:0475-4225097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