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奈曼旗促进应急救护工作高质量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5 浏览次数:2

 

奈政办字〔2024〕55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驻奈各中区市直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促进应急救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奈曼旗促进应急救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应急救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办发〔2024〕35号)精神,为加快构建我旗应急救护工作体系,提升应急救护能力,促进新时代应急救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宗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扎实推进“救在身边”10个专项行动,不断健全应急救护工作长效机制,推广并普及心肺复苏与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机)使用、气道异物梗阻急救、创伤救护、防灾避险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提升群众性应急救护能力和水平,到2030年达到全国中等以上目标。每年普及应急救护知识3000人次以上,2030年普及率累计达到“七普”人口比例的30%以上。每年增加救护员取证人数500人以上,2030年取证人数占“七普”人口比例达到4.2%以上,公众参与院前急救的比例和处置能力持续提高。到2030年,公共场所AED机设置达到每10万人30台,实现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全覆盖。积极推动A级景区救护站建设,实现5A级景区红十字救护站全覆盖。鼓励、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群众性应急救护工作,提升“救在身边”品牌影响力,大力营造“人人学急救 急救为人人”的浓厚氛围,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救在身边”专项行动

1.“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将应急救护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纳入学生军训。对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心理老师、班主任等重点教职员工开展红十字救护员取证培训,到2030年取证比例达到30%以上。加强教职员工应急救护师资培训,力争高中阶段学校至少有1名专(兼)职应急救护师资。结合急救教育试点学校、乡镇级应急避难场所定点学校建设等配备医疗急救设备,积极推进红十字生命安全体验馆(教室)、博爱校医室建设。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组建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开展应急救护演练,提升校园应急救护能力。(旗教体局、卫健委、红十字会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救在身边·交通伴行”行动。加大对出租车等营运车辆驾驶人员、客流密集运输场站从业人员和交通执法工作人员、公安交管队伍应急救护培训力度,力争一线工作人员全覆盖,到2030年红十字救护员取证率不低于30%。鼓励驾校将应急救护纳入培训考试内容,力争新取得驾驶证人员培训全覆盖。在客运站、火车站等站点全面布设医疗急救设备,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公安交管队伍中组建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队伍,积极参与重大节假日交通运输应急救护志愿服务。(旗交通局、公安局、卫健委、红十字会负责)

3.“救在身边·机关先行”行动。会同旗委组织部、宣传部探索将应急救护知识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党校干部培训学习内容,在“活力奈曼”平台展示,在机关干部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升自救互救技能。倡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每年举办应急救护培训,并逐步扩大培训覆盖面。(旗红十字会、直属机关工委、人社局、融媒体中心负责)

4.“救在身边·景区守护”行动。推进A级景区工作人员、旅行社导游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景区工作人员、旅行社导游持红十字救护员证书比例。推动应急救护进景区,实现我旗3A级以上景区AED机配置全覆盖,推动有条件的4A级景区设立红十字救护站,实现5A级景区红十字救护站全覆盖,健全应急救护志愿者队伍,在易发生溺水的重点区域实施防溺水公益项目,积极打造“景区救护站+志愿服务基地”的工作模式。(旗文旅局、卫健委、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各自牵头负责)

5.“救在身边·安全生产”行动。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向矿山、能源、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倾斜,逐步扩大高危、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书比例。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培训与演练,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旗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总工会、红十字会负责)

6.“救在身边·体育伴行”行动。完善体育场(馆)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配置,开展场馆工作人员、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辅助人员应急救护培训,持续提高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书比例。建立具备专业应急救护技能的志愿者参与重大赛事、活动应急救护辅助服务保障的长效机制。(旗教体局、红十字会、旗委社工部负责)

7.“救在身边·志愿同行”行动。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内蒙古、健康奈曼建设领域志愿服务,抓住重要节庆日等契机,集中开展系列主题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应急救护响应和群众应对突发事件自救互救能力。会同旗委社会工作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打造“救在身边”志愿服务品牌,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传递文明·呵护生命”主题活动,为开展应急救护志愿服务提供支持。(旗红十字会、旗委社工部负责)

8.“救在身边·安老护老”行动。深入推进养老服务行业应急救护工作,在康养联合体、养老机构设立应急救护培训场所,不断提高养老护理员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书比例。(旗民政局、红十字会负责)

9.“救在身边·救援先锋”行动。加强对消防救援、森林消防救援、矿山救援力量的应急救护培训,到2030年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书比例不低于80%,有条件的社会救援力量逐步扩大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书比例。在救援队员中培育一批救护师资,增强应急救援队伍自我培训能力。(旗应急管理局、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红十字会负责)

10.“救在身边·边疆守护”行动。广泛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重点提高派出所干警、护林员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书的比例。提升我旗急救箱(包)、AED机覆盖率。(旗红十字会负责)

(二)加强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建设管理。

1.加强专职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建设。强化专职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培育,实现每个旗县级红十字会至少有2名专职应急救护师资。(旗红十字会负责)

2.加强兼职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建设。优先在教育、卫生等重点部门专业人员中培养兼职应急救护师资。建立兼职应急救护师资参与应急救护培训、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发挥好兼职师资作用。(旗教体局、卫健委、红十字会负责)

3.加强应急救护师资队伍管理。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护师资准入与退出、激励与考核等相关制度。积极探索师资分级或评星管理、建立名师工作室、开展技能大赛等方式,不断提升师资能力水平。(旗红十字会、总工会、人社局、教体局、卫健委负责)

(三)加强应急救护阵地建设与培训管理。

1.强化应急救护培训阵地建设。建设一批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生命安全体验馆(体验教室),到2030年力争我旗至少有1个生命安全体验馆(体验教室)。已有培训阵地要逐步向集教学、培训、知识普及和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基地拓展。有条件的苏木乡镇场街道要利用现有场地,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相关培训。(旗红十字会、教体局负责)

2.加快建设应急救护服务阵地。在A级旅游景区、客运交通枢纽或服务场站等打造救护站,公共交通工具普遍配置急救箱。学校配备足用、实用的急救箱,有条件的学校配备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推进博爱校医室建设。(旗文旅局、教体局、交通局、卫健委、红十字会负责)

3.推进在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布设AED机。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在火车站、汽车站、体育场馆、行政中心、大型商超等人群密集公共场所配置AED机,鼓励有条件的急救教育试点学校逐步配备。设置单位要落实维护管理责任,确保AED机能用管用。要抓好AED机的使用培训,按照至少1:10的比例培训取证救护员。(旗教体局、交通局、卫健委按照职责分工各自牵头负责、红十字会配合)

4.规范应急救护培训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培训质效。积极推动红十字救护员培训“教考分离”改革,由红十字会组建考官队伍,逐步推行救护员取证考试统一管理和由各部门、各行业或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担培训的模式,逐步实现应急救护培训社会化。(旗红十字会负责)

(四)推进应急救护数字化智能化。

1.加快推广应用内蒙古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系统。推广内蒙古红十字信息一体化应用系统的使用,在“蒙速办”和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上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服务,方便公众网上学、掌上学。(旗红十字会、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

2.构建多跨协同应用场景。逐步推动120急救指挥系统、红十字救护员信息管理系统和AED机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更加有效发挥“第一响应人”作用。重点在A级景区、学校、火车站、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推广应用。(旗卫健委、文旅局、教体局、交通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红十字会负责)

3.推动应急救护数据归口管理。红十字会负责应急救护培训数据管理,相关部门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AED机、急救设备等数据管理。(旗红十字会、卫健委、文旅局、教体局、交通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各自牵头负责)

(五)加强应急救护科普宣教工作。

1.完善科普宣教机制。会同旗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将应急救护科普宣教融入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精神文明和卫生健康创建活动,纳入学校常规科普宣教内容,常态化开展宣传宣教。(旗红十字会、教体局、卫健委、科协负责)

2.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旗红十字会、教体局、应急管理局负责)

3.广泛应用科普宣教载体。依托各级媒体平台,利用公共场所广告宣传设施,加大应急救护公益广告和科普宣教视频图文的宣传力度,创新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传播方式。发挥科协组织作用,通过“科普传播行”活动和“云上科普”平台为公众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旗红十字会、融媒体中心、交通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应急救护培训部门联系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应急救护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动员各方资源,采取财政投入、部门专项支持、募集社会资金等方式扩大经费来源,为应急救护工作开展提供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和配合红十字会开展相关工作,将应急救护培训作为公安交管队伍、消防员、救援队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营运车驾驶员、旅行社导游等岗前培训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先进典型宣传选树活动,对有突出贡献的救护师资、救护员、模范单位及时给予通报表扬。推荐优秀救护师资、救护员参加“身边好人”、“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等评选,广泛宣传各族群众自救互救的感人事迹,引领和感召更多的人加入应急救护工作,在全社会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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