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份工作总结2月份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3-30 浏览次数:186

关于呈报住建局20201月份工作总结

2月份工作计划的

旗委办:

根据旗委办《关于按月上报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通知》要求,呈报住建局2020年1月份工作总结及2月份工作计划。

一、1月份工作总结

(一)疫情防控工作

1、疫情发生后,住建局党组立即召开班子会议,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自治区、市、旗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和各股室及所属二级单位工作职责,迅速行动,勇于担当。1月29日起,与疫情相关工作股室单位开始到包联小区值守,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按旗防疫情指挥部统一部署要求,调配人员30名分为6组认真落实好党校佳园小区疫情防控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重点防控返乡人员居家隔离观察情况,为保证各住宅小区妥善进行好垃圾分类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并协助街道社区共完成了140多个住宅小区垃圾箱的设置工作。

3、由房地产管理局单独负责福聚华城南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26名工作人员全天候值守,逐户排查核实外来人口,摸清湖北、黑吉辽等重点地区流入人员。对小区进行封闭管理,每户每天只允许一人次外出购买生活用品,严格执行出入测温制度,外来人员和车辆禁止进入。

4、协调卫生疾控部门,为各物业企业发放一次性口罩400片,防护服80套,消毒手套300付,消毒粉350袋,对处于防控疫情工作一线的小区物业服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通过深入小区督导及微信群发等方式,大力宣传指导各物业小区积极做好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并通过各物业企业广泛动员业主积极完成好卫生防护工作。

(二)市政工程

1、与财政局研究奈曼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招标事宜。

2、筹备奈曼旗大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政府采购前期工作。

3、完成辽河大街西延工程、露天体育场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2020年拟申报15个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前期可研、环评、规划选址、施工设计已经完成,并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可行性报告,

(三)给排水工程

1、为有效防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的肺炎,制定了《奈曼旗污水处理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对措施》,在保证达标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出水质量,防止带病菌的污染物出厂,造成二次污染。

2、完成第三水厂院内绿化、硬化工作对第三水厂加药消毒进行调试。

(四)棚户区改造工程

1、华典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书20户,其中19户已补偿完毕,剩余张子臣1户,待核算清楚后支付。

2、统计2017年公益事业项目和富民北区项目被征收户购房补助信息,上报财政局,申请被征收户购房补助款,发放购房补助款。

3、对富民北区33户、大沁他拉路北延34户被征收户做好征收前期准备工作。

(五)危房改造工程

要求各苏木乡镇对农户住房鉴定情况进行自查,缺少鉴定报告的要在限定期限内鉴定补充完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档案进行全面审核,未发现存在2份鉴定报告问题。要求各苏木乡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已竣工验收的危房改造工程达到住房安全保障要求。

(六)工程管理方面

1、完成2019年度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工作

2落实市住建委、旗安委会各项工作要求,协调各单位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七)人防工程

根据自治区人防办,自治区纪委要求,对2013—2019年发放的施工许可证登记资料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建立台账,并进行了整改,对新发现的2013—2019年期间未办理人防审批手续的企业,在核对后又对十二家企业送达了告知函。

二、2月份工作计划

(一)疫情防控工作

1、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住宅小区限制人员出行,致使部分物业从业人员无法保证及时到岗,经协调,为物业从业人员出具相关工作证明,为疫情防护工作一线人员及时到岗提供了帮助。

2、住建系统党员自愿交纳党费,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总金额17550元。

3、严格按照旗委旗政府、旗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市政基础工程

1、奈曼旗大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政府采购招标。

2、奈曼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招标。

3、对城区老污水厂进行论证改造,初步设想将原1.5万吨百乐克工艺降规模升级改造及新建一条污水处理设施,两条线总处理能力为1.5万吨不变,分两期施工,保证在2020年年底一条线投入运行,做到两座厂互补运行。

(三)棚户区改造工程

1、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弹性工作措施,如无必要,尽量采取网上办公。

2、待疫情过后,继续协调华典新城剩余23户被征收户、做好被征收户意向统计工作,为协议书签订工作做准备。

3、公益事业项目(王府街、东兴街、解放街)剩余42户未签约,待疫情过后继续做工作,积极协调被征收户,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打消被征收户无理要价的态度。协调旗财政局,筹集拆迁补偿款和购房补助款。

3、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对外来工作人员要进行核实管理。

(四)危房改造工程

1、按照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农村牧区垃圾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2、要求各苏木乡镇对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再进行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危房户列入2020年危房改造任务。

3、按照《关于印发<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实地踏查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奈扶贫组发[2020]1号)《关于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初步发现问题排查整改责任分工的通知》(奈扶贫组发[2020]2号)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按要求时限完成整改。

(五)工程管理方面

 1、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掌握施工现场人员信息及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加强建筑工地封闭管理,外来人员不得进出工地,及时将疫情防控告示张贴于各施工现场大门醒目位置,并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

 2、2020年所有建筑施工严格执行开复工报告制度,不得擅自复工,何时开复工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另行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下达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疫区以及返乡期间途经疫区的人员延期到达奈曼的指令。申请开复工的,一律报住建局批准,方可复工。各建筑工地要将开复工人员名单报住建局审核,并组织复工人员进行体检,同时认真开展工地环境清洁,对办公场所、员工宿舍、工地食堂进行全方位的消毒杀菌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

(六)人防工程

“未批先建”项目继续逐户催缴,并对最新发现的未批先建项目,加大执法力度,对催缴无效的将依法起诉追缴。

(七)继续完成旗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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