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永皓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东海旭)的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4-11-18 浏览次数:1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永皓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东海旭)行政处罚

执法机关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通辽市永皓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东海旭)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150525MA0MX2D56R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东海旭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立案日期

20238月22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12

处罚事由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2.5元

缴纳情况

20241113日缴纳

处罚决定书文号

市监处罚202406022

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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