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配齐建强董事会,7月25日,奈曼旗财政局国资委召开出资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任前集体谈话专题会议,财政局副局长于海全主持会议并讲话,旗纪委监委驻旗属国企纪检监察组组长齐国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国资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各国有企业分管副总、国资委委派外部董事参加会议。
会上,旗国资委公布了出资监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选聘结果,并宣读了《通辽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指出,建立外部董事制度是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客观要求,是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旗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要充分认识建立外部董事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做到对党负责、对党尽责,有效发挥外部董事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强调,外部董事到新的岗位履职,一是要立场坚定,勤勉履职。外部董事必须要时刻牢记职责使命,准确把握工作定位,为派驻企业改革发展献言献策,更好推动董事会规范运行,不断提升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能力,落实旗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部署要求,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要保持谦虚谨慎,增强学习意识。持续补齐短板,健全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加强对履职企业的整体了解和深度把握,不断增强履职尽责必备的能力素质。三是要增强自律能力,守住廉洁底线。外部董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廉洁从业的思想防线,强化组织纪律,保守任职企业秘密,做到干净履职、忠实履职,切实树立外部董事队伍的良好作风形象,为推进旗属企业科学决策、实现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奉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