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全面从严治警,局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主动打好党风廉洁建设战,制度建设得到强化,内部权力约束更加规范,教育引导更加务实,队伍拒腐防变意识得到增强,全局队伍恪守职责、廉洁从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公安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3月30日,我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振成,旗人大副主任王立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显鹏,旗政协副主席李哈日巴拉,旗政府办公室、旗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领导,旗局党委班子成员、局务委员、各部门负责人、除值班备勤以外的全体民警、辅警5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刘春主持。
会上,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秀海做了题为《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全旗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回顾了我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和积累的宝贵经验。认真查找部门和民警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对照整改,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陈秀海副局长在报告中还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2018年是我局“纪律作风建设年”,我局按照旗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监督执纪,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不断把全旗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一是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发挥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升警务工作效能,全面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过硬公安队伍;二是主动担当作为,着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时效性。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及“一岗双责”,精准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切实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三是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推动作风建设“大改进”。紧紧围绕“从严治警、作风塑警,严督实查、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深度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聚焦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为做好全旗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四是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处置。认真受理民警违法违纪问题投诉举报,坚持对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护短。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协作配合,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公安纪检部门与督察、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线索移送机制。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显鹏代表局党委与刑侦、交警、大所、东明所等部门党支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随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文波宣读了《关于在“纪律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学习教育阶段中认真组织开展“承诺宣誓”活动的通知》。由张显鹏副旗长领读,出席会议领导和全体民警集体进行了承诺宣誓。
最后,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刘春进行总结发言,他强调,全旗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要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旗委政府和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