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日我局拟对奈曼旗昂乃养殖有限公司《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昂乃养殖小区奶业振兴标准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4455197(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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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28300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防止因施工、运输而产生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废气。养殖区、堆肥场及氧化塘产生的无组织恶臭通过采取通风换气、粪污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强化消毒措施、加强场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恶臭治理措施;生物质蒸汽锅炉及热风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饲料加工采用全封闭车间;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3、废水。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经固液分离后的粪污水、青贮渗滤液、运动场雨水及化粪池沉淀降解后的生活污水,均输送至氧化塘降解处理,处理后的出水作为液肥还田,非施肥期,粪污水暂存于氧化塘内,不外排。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采取隔离、减振、加强维护等措施降噪。 5、固废。项目采取人工+机械干法清粪方式将粪便及时、单独清出,做到日产日清。经固液分离后的干粪及运动场粪便清运至堆肥场进行好氧堆肥还田利用;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病死牛及分娩废物暂存于病死牛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产生的炉渣及除尘灰集中收集,掺入粪便中进行发酵,外售或还田利用;饲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至指定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