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廉洁提醒

发布日期:2024-09-15 浏览次数:14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旗纪委监委提醒全体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增强“四个定力”,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做到“八个严禁”。
一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
二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月饼券、蟹卡蟹券等,或利用微信、支付宝、网购邮寄等方式“隔空”收送节礼;
三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活动;
四是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五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六是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
七是严禁酒驾、醉驾,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黄赌毒、网络诈骗、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八是严禁违反节日值班期间值班规定,擅自脱岗、空岗、漏岗。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希望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旗纪委监委将在节日期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祝大家中秋、国庆双节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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