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6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经审核确定2024年奈曼旗第五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企业37家,涉及返还资金436037.11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1日)。
公示中的企业后期如有不符合环保要求、失信企业或超出裁员率等情况,将不予发放援企稳岗返还补贴,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或审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受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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