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奈曼旗委宣传部 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旗宣传思想文化 工作任务落实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7 浏览次数: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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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宣发【2018】号

奈宣发20201

 

中共奈曼旗委宣传部

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旗宣传思想文化

工作任务落实清单》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党委,各党工委,旗委各部、委、办、局,旗政府各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2020年度全旗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任务落实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奈曼旗委宣传部

                           2020年2月10日


2020年度全旗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任务

落实清单

 

2020年,全旗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把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作为中心环节,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业的时代新人,着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着力不断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统领,按照“全域互联网+”的理念,以突出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进理论武装工作,以突出抓好融媒体中心建设向第二阶段发展提升新闻舆论宣传质量和效力,以全国文明城创建、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为重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以精品文艺创作推动文学艺术发展,进一步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弘扬乌兰牧骑精神,以乡村文明文化志愿辅导员工程为抓手推动群众文化发展,全面规范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质量,为建设新奈曼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一、关于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方面:更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1.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旗委宣传部、旗文旅局)

2.贯彻落实中央修订后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奈曼旗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意见。(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

3.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深化年”的工作任务。(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相关80个党(工)委、党组、党支部,详见附件)

4.关于责任分工。各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重新明确一位党委(党组)成员或副职(党员)担任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相关80个党(工)委、党组、党支部)

5.关于述职述责。党委(党组)年度工作报告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责(三责联述)的重要内容。(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各党(工)委、党组)

6.关于“三个”清单。各党委(党组)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书记、分管领导、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及重点部门(股室)、下辖党组织和单位的责任。完善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问题清单、措施清单。问题清单包括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意识形态风险点两部分内容,措施清单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指导下辖单位、基层党组织建立三个清单。三个清单建立情况及内容质量纳入督查范围。(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各党(工)委、党组、党支部)

7.各党委(党组)在本年度要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全面督查,并进行“回头看”。(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各党(工)委、党组)

8.各党委(党组)每半年向旗委宣传部(旗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工作总结)。(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相关80个党(工)委、党组、党支部)

9.意识形态网格化管理。完善覆盖全旗苏木乡镇场街道嘎查村(社区)以及与意识形态工作关系密切的重点单位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苏木乡镇场街道、嘎查村(社区)、嘎查村所辖自然村和社区所辖住宅小区为基本单元的纵向三级网格和以相应本级各职能部门、单位、学校、企业为基本单元的横向网格,建成镇村两级“一图、一表、一办法”。织严织密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网,建强基层意识形态网格员队伍,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各党(工)委、党组)

10.关于学习培训。旗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能力专题培训。各党委(党组)负责组织本地区、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培训,至少开展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意识形态方面内容、1次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培训(可以与网格员队伍培训合并开展)、1次网格员队伍培训(网格员队伍少于5人的,可安排自学)、1次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意识形态方面内容。(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旗委宣传部,各党(工)委、党组)

(二)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分析研判和定期通报制度

11.关于专题会议。党委常委会(党组)本年度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各党(工)委、党组)

12.关于分析研判。各党委(党组)本年度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其中1次必须为全面分析研判,专题会议和分析研判会议可合并进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意识形态风险点,对本地区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作出工作安排。本年度至少形成1份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报告,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相关80个党(工)委、党组、党支部)

13.关于定期通报。以文件或会议的形式,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本年度至少1次)。(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旗委宣传部,各党(工)委、党组)

14.关于调度会商。旗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跟踪调度和督促检查,坚持“月度会商、专题研究、统筹调度、重大舆情随时会商”相结合,定期分析通报意识形态及舆情工作形势。(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阵地制度。九类意识形态阵地(详见《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管理部门各司其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或办法,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严用好意识形态阵地,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推动阵地导向正确、可管可控,确保不出漏洞。(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各党(工)委、党组)

16.关于报备审批制度。举办文艺活动、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要按照《奈曼旗文艺活动审核报备制度》《奈曼旗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核报备制度》,主办单位和属地部门分别到各自上级进行双报备、双审核。(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党(工)委、党组)

17.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在学校和企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内部巡察和风险排查,开展社会心态调查。(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教科体系统、国网奈曼旗供电公司、中联水泥党委、党组)

(四)责任追究

18.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九种问责情形(详见《中共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之一的,严格追究责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旗委宣传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者提出问责建议。(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旗纪委监委、旗委宣传部)

(五)监督考核

19.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应当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巡察工作应当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监督内容。(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旗纪委监委、旗委巡察办)

20.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年度实绩考核目标中占比达到10%;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目标中占比达到25%。(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旗委组织部、旗委宣传部)

21.组织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在考察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注重了解考察对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意识形态办,落实单位:旗委组织部、旗委宣传部)

二、关于理论工作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主导地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组织党员干部理论学习

22.坚持学懂弄通做实,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干部群众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理论组,落实单位:旗委各部委办局、各党(工)委、党组)

23.理论学习“亮分”。加强全旗党员干部群众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好理论学习,要求党员每日学习积分不得少于30分;各党(工)委、党组、党支部学员每日学习参与度不低于90%,人均积分不得低于25分。建立“党委党组亮支部分,支部亮党员分”工作机制,旗委对各党(工)委、党组学习积分情况进行周统计、月通报,各党(工)委、党组要对各支部学习积分情况进行周统计、月通报,使学习平台成为传播理论、服务群众、推动工作的有效载体。(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理论组,落实单位:各党(工)委、党组、党支部)

24.开展“学习有声·诵读经典”理论读书快闪行动。各党委(党组)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加,线上理论快闪60秒——“我最喜爱的习总书记的一句话”,线下理论经典著作集体诵读活动,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推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有收获、思想受洗礼。(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理论组,落实单位:旗委各部委办局、各党(工)委、党组、旗融媒体中心)

(二)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5.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完善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考勤签到制度,建立档案。落实“五个一”,即:各党委(党组)中心组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每月至少学习一篇总书记重要讲话原文;每季度至少确定一个主题开展研讨;每一次研讨要形成思想共识或推进工作的思路措施;集中学习每月至少安排1次,全年不少于12天,不得用工作性会议代替中心组学习;每半年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1次测评考试并建立干部考学档案,巩固中心组学习成果。(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理论组,落实单位:各党(工)委、党组)

26.建立巡听通报工作机制。旗委宣传部协调旗委办等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形成派员列席、随机抽查等督导机制。每半年通报1次中心组学习情况。(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理论组,落实单位:旗委宣传部、旗直属机关工委)

27.关于学习重点内容。各党委(党组)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问答》、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要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真功夫,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理论组,落实单位:各党(工)委、党组)

(三)组织开展理论宣讲

28.建强宣讲队伍。选优配强由党校教师、专家学者、党务干部、驻村工作队员、道德模范、老干部老党员等人员,组建旗委讲师团,不断充实旗、乡、村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宣传志愿服务队及各级新时代讲习团、草原学习轻骑兵等宣讲队伍。加强对讲师团、宣讲团成员的管理、考核、培训,切实提高宣讲员的理论素质和宣讲水平,每年对宣讲成绩突出的优秀理论宣讲员进行表彰。(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理论组,落实单位:各党(工)委、党组、党支部)

29.重点宣讲内容。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的学习宣讲。发挥学习强国平台和融媒体传播优势,制作一批PPT、慕课、微视频、视听讲义等理论产品。(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理论组,落实单位:旗委党校、旗融媒体中心、各党(工)委、党组)

30.创新宣讲形式。采取“派单”与“接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举办第二届红色故事宣讲大赛。利用好村级“空中课堂”,面向基层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通俗化宣讲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理论组,落实单位:各党(工)委、党组、党支部)

(四)加强理论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开展理论宣传和引导,对错误思潮、错误观点进行辨析批驳

31.巩固“学习讲堂”。建设开放性学习讲堂。各党委(党组)要完善和巩固“学习讲堂”,每个“学习讲堂”每月至少宣讲一次。对多个单位集中办公场所,要统筹“学习讲堂”,共享共用共促共学,把每名党员干部用新思想武装起来。旗委宣传部负责考评“学习讲堂”并挂星管理。(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理论组,落实单位:各党(工)委、党组、党支部)

32.党支部学习“五个一”。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在学习上做到“五个一”,即每个党支部要建立完善一个“学习讲堂”、组建一个微信学习群,至少每月组织一次支部学习,每半年组织一次理论测试,每年开展一次学习评议活动。(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理论组,落实单位:各党委、党组、各党支部)

33.强化“学习强国”平台管理。完善各党委(党组)和党支部学习组织架构建设,加大全旗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下载安装、注册认证、党员学习管理工作力度。各党委(党组)要继续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员队伍建设,保证本地区本部门党员注册上线人数不下滑,管理和维护组内成员信息,指导组织党员用好学习强国平台。(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理论组,落实单位:各党(工)委、党组)

三、关于新闻舆论工作方面:着力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一)组织正面宣传,开展重点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等,巩固壮大主流舆论

34.精心组织“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着力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营造浓厚氛围。围绕“决胜小康,奋斗有我”主题,开展“温暖的回响”“我身边的小康”调研采访活动,在旗级各媒体平台重点版面、重要时段开设“身边的榜样”专题专栏,选树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生动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生活的喜人变化。(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新闻组,落实单位:旗融媒体中心,配合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35.精心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精心组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全国、自治区、市“两会”,“十四冬”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为迎接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启动预热宣传报道。(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新闻组,落实单位:旗融媒体中心)

36.统筹做好政治经济形势政策宣传。乌兰牧骑精神、蒙古马精神、民族团结守望相助理念的宣传,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纪念活动、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活动等宣传报道。(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新闻组,落实单位:旗融媒体中心)

37.深入开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题宣传。深入开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题宣传,在旗级媒体开设“牢记嘱托、坚定不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专栏,反映我旗各行各业贯彻新发展理念、走出新路子、取得新成果的进展成效。宣传我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事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督报道。(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新闻组,落实单位:旗融媒体中心,配合单位:各党(工)委、党组)

38.做好新闻选题、新闻线索报送,积极承接中央、自治区以及通辽市外宣媒体采访活动,做好采访选题、采访对象的协调联系等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借力宣传”,完成2020年度各党委(党组)新闻宣传刊播发任务。(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新闻组,落实单位:旗融媒体中心、各党(工)委、党组)

苏木乡镇:国家级媒体5条以上,区级媒体20条以上,市级媒体50条以上,旗级媒体100条以上;

旗直系统:国家级媒体5条以上,区级媒体20条以上,市级媒体50条以上,旗级媒体100条以上;

旗直部门和六号农场、街道:国家级媒体3条以上,区级媒体10条以上,市级媒体30条以上,旗级媒体50条以上。

39.及时完善素材库建设。旗委宣传部牵头,各党委(党组)负责,积极做好新闻采访线,完善“好故事”资源库。(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新闻组;落实单位:融媒体中心、各党(工)委、党组)

40.确保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到位。各党委(党组)负责,按时完成党报党刊的征订发放工作,确保党报党刊及时发放到各地。加大“活力奈曼”“活力奈曼融媒”系列微信公众号、“活力奈曼云”手机客户端推广关注,达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手机全覆盖。(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新闻组,落实单位:旗融媒体中心、各党(工)委、党组)

(二)关于舆论斗争

41.有理有利有节开展舆论斗争,帮助干部群众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意识。具体参见上级宣传口令。(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新闻组,落实单位:旗融媒体中心、各党(工)委、党组)

(三)组织热点引导及舆论监督

42. 组织热点引导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报道工作,各党委(党组)负责,健全重大舆论和突发公共事件舆论引导机制,继续完善突发公共事件舆论引导预案,推动信息发布工作常态化。(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新闻组,落实单位:旗融媒体中心、各党(工)委、党组)

43.开展舆论监督。推动新闻媒体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报道,抓住群众关心、旗委政府重视、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实事求是、认真调查,有针对性地做好舆论监督报道。(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新闻组,落实单位:旗融媒体中心)

(四)关于新闻发布

44.开展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完善新闻发布工作制度,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程序和形式,建全建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加大对新闻发言人队伍进行系统化、科学化、专业化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新闻发言人队伍的新闻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新闻发布水平,确保新闻发布能准确发声、及时发声、主动发声。年初报送新闻发布工作计划,并于发布前15日做好报备工作;遇临时发布工作,应至少提前2日向宣传部新闻组报备。(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新闻组,落实单位:各党(工)委、党组)

(五)深化媒体融合

45.加强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打造形态多样、手段先进、竞争力强的主流媒体。旗委宣传部牵头,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配合,继续推进融媒体中心机构设置、基础设施建设、薪酬制度改革和经营制度改革等方面建设。稳步推进新闻传播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中央厨房”全媒体新闻平台、“活力奈曼云”融媒体客户端和“新闻舆情大数据”研判分析平台建设,推进全方位的新闻舆论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新闻服务+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文化服务”运行模式。(牵头人:吴莎莎,责任组室:新闻组,落实单位:旗融媒体中心、旗编办、旗人社局、旗财政局)

四、关于精神文明工作方面: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国家级试点建设工作

46.组建“三级设置”“五层落实”架构。(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落实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委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旗法院、旗检察院、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

旗级层面,由旗委宣传部牵头,成立奈曼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由旗委书记担任中心主任,政府旗长、旗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宣传部部长担任中心办公室主任。

苏木乡镇(场、街道)层面,由苏木乡镇(场、街道)党委牵头,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由苏木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所长,副书记担任常务副所长。

嘎查村(分场、社区)层面,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由嘎查村(分场、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站长,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担任常务副站长,具体负责实践站全面工作,着重做好志愿服务队组建、实践项目需求征集和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的综合协调衔接工作。

村民小组层面,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点,村民小组长担任点长。

群众层面,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示范户,在党员户、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户、乡贤户、脱贫之星、致富榜样、村民自治组织成员及其他先进人物的家庭,落实既能自身开展志愿服务、又能带动身边群众参与实践活动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示范户。

47.建设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落实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委政府各部委办局、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

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建旗级志愿服务总队,旗政府旗长担任总队长。旗委、政府各部委办局和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分行业分领域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单位职工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率力争达到 80%,人均每年从事志愿服务时间达到20小时。

苏木乡镇(场、街道)组建乡级志愿服务总队,苏木乡镇长(苏木达、主任、场长)任总队长。苏木乡镇(场、街道)组织好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大力动员乡土文化人才、科技能人、“五老”人员、退休文化工作者、先进人物、文艺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创业返乡人员等参与志愿服务,指导组织嘎查村组建志愿服务队并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嘎查村组建村级志愿服务队,村主任任队长,村级宣传员(或妇联主席、计生主任)任常务副队长。主要围绕新时代农牧民素质提升“千村示范、万村行动”---“一学两建三带五改”工作内容,结合各地实际,组建各类互助式志愿服务队。(一学:学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建:建立村规民约,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三带:嘎查村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先锋模范、榜样引领的带动作用;五改:改“等靠要”消极思想,改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改脏乱居住环境,改不健康生活习惯,改落后的生态观念和行为)

旗乡村三级要大力吸收已经成形并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在其自愿的前提下,提升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

48.开展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培训。旗、乡、村三级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文明实践基本常识培训、志愿服务专业技能培训“三位一体”培训,分类分级开展,志愿者服务队负责人、联络员及志愿者年内至少接受2次培训。(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落实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委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旗法院、旗检察院、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

49.建设并运行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点单系统。旗委宣传部牵头,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具体负责,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点单系统。组织志愿队接单或中心所站派单,精准对接需求,开展志愿服务、群众评单、组织验单等系列活动。探索建立以服务时长为基础、以各方评价为依据、以正向激励为目标的志愿服务评价体系,制定相应激励和回馈办法。(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落实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委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旗法院、旗检察院、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

50.开展精准化志愿服务。旗委政府各部门和苏木乡镇场街道以及各嘎查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要精准把握农村牧区群众的思想特点和接受习惯,创新工作理念和形式手段,开展理论宣讲、政策解读、文艺演出、便民服务、科学普及等组合式文明实践活动。要精心设计主体活动项目和常态化活动项目,每个苏木乡镇(场、街道)至少培育1个以上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每个行业系统至少培育1个有特色、有影响的品牌项目,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落实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委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旗法院、旗检察院、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

(二)关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

51.关于全国文明城创建任务目标。旗文明办牵头,抽调人员成立全国文明城创建办公室,启动全国文明城创建工作。制定全国文明城创建工作方案,建立落实目标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力的创建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旗文明办,落实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委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旗法院、旗检察院、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

52.关于文明单位创建。旗文明办牵头,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创建申报工作。组织各地各部门对旗级(含旗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复审,对不合格的取消称号,并在全旗范围内通报。各级文明单位要与贫困嘎查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旗文明办,落实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委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旗法院、旗检察院、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

53.关于文明乡镇、文明嘎查村、文明社区创建。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广泛开展文明乡镇、文明嘎查村、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旗文明办牵头,对旗级(含旗级)以上文明乡镇、文明嘎查村、文明社区进行复审,对不合格的取消称号,并在全旗范围内通报。(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旗文明办,落实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

54.关于文明校园创建。旗教科体局牵头,按照文明校园“六个好”标准,组织各学校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系列评选创建活动,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旗文明办,落实单位:旗教科体局)

(二)深入实施文明实践 “五个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新时代农牧民素质提升“千村示范、万村行动”工程

55.关于“一约”:修订完善和践行《村规民约》。旗文明办、旗政法委、旗民政局牵头,研究编制《村规民约(参考范本)》。各苏木乡镇场街道组织指导各嘎查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每条村规民约都要有规定事项、执行主体、奖罚措施。嘎查村“两委”班子和党员带头践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自觉维约,政法、民政、市场监督、民族、宗教等部门依法护约,实现德治、自治、法治相结合,确保村规民约落地生效。(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旗文明办、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落实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政法委、旗统战部、旗民政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民委)

56.关于“一讲”:“扶智、扶志”宣讲培训。苏木乡镇(场街道)要指导各嘎查村组织和承接宣讲团及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产生活技能、农牧业实用技术、卫生健康、文明村风培育、法律法规等各类知识讲座、培训等。引导农牧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旗文明办、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落实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委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法院、检察院、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

57.关于“一评”:各类先进典型评选。苏木乡镇(场、街道)要指导嘎查村继续组织评选各类正能量模范典型。在家庭层面,开展“清洁之家”“最美家庭”“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致富能手”“好家风好家训”等各类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在嘎查村层面,开展“美丽村庄”“文化村庄”“文明嘎查村”等评选创建活动,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旗文明办、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落实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妇联、团旗委、旗住建局、旗卫健委、旗文旅局)

58.关于“一榜”:红黑榜建立。苏木乡镇(场街道)组织嘎查村继续广泛设立各类先进典型光荣榜(红榜)。将选树的各类典型张榜公布,通过上榜、上墙、上网、上媒体、上舞台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各类先进模范典型,形成“人人做好事、好事就上榜、好人有好报”的浓厚氛围。嘎查村探索建立黑榜,将不遵守《村规民约》的人和事儿及相关通报批评等事项在黑榜公布。旗文明办牵头,旗融媒体中心配合,建立“群星365”发布平台,深入开展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旗文明办、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落实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

59.关于“一行”:开展特色文明实践行动。苏木乡镇(场街道)组织发动每个嘎查村至少搞1个特色文明实践行动贯穿始终。(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旗文明办、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落实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

(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水平

60.关于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各级党组织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行业规范等社会治理各个环节;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学校教育。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建筑围挡、文化广场、出租车等,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的刊播宣传工作。(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旗文明办,落实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委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法院、检察院、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

61.关于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旗文明办牵头,开展第三届旗级道德模范和第三届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等故事会巡讲,开展学雷锋纪念日活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满天星”志愿服务活动。落实自治区农牧区“诚实守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旗文明办牵头,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商户等评选活动。(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旗文明办,落实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委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法院、检察院、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

62.关于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教育部门牵头,建立各类学校理想信念教育开学“第一课”制度,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做新时代好少年”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旗文明办,落实单位:旗教科体局、旗妇联、团旗委、旗关工委)

63.关于企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关党委(党组)要加强和改进企业、学校及社会各阶层人群的企业文化和道德建设,开展好形势政策报告会、校园文化节和诚信企业评选表彰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旗文明办、宣传教育组,落实单位:旗教科体局、旗域内各类企业)

(三)积极营造社会宣传氛围

64.按要求做好2020年社会宣传规划,围绕脱贫摘帽、乡村振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大主题宣传,及时做好宣传标语的更新、维护工作。(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宣传教育组,落实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委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法院、检察院、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

65.继续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强督查督导,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让其切实成为引导干部群众感知感受、认知认同爱国主义教育的红色资源。(牵头人:许金玲,负责组室:宣传教育组,落实单位:旗文旅局(奈曼旗革命烈士纪念馆、宝石柱泥塑及民族民间艺术作品展览馆)、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奈曼旗烈士陵园)、大沁他拉镇&a 奈宣发【2020】1号中共奈曼旗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旗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任务落实清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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