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区域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10-29 浏览次数:9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财鑫集团(以下均简称为财鑫集团)办公区域管理,创造和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集团办公区域(以下简称办公区)为财鑫集团经营地址的办公面积,包含不限于:办公面积内的自管公共区域、各部门的办公区域及高管办公区域等。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财鑫集团总部、子公司办公区域和其它工作场所。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综合部负责统筹办公区的规划、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的管理与部门员工行为的检查。

 

第三章  公共设备管理规范

第五条  办公设备的分类

1、公用设备(包含:会议室、投影仪、笔记本电脑、空调、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

2、专用设备(包含:保险柜、档案柜、照相机、专用仪器、工具、网络服务器等)。

第六条  公用设备的管理规定

原则:合理使用,高效运转,妥善维护

1、会议室

会议室使用人员,必须爱护会议室的各项设施,使用完毕后,保持会议室的清洁及电源设施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2、 空调

1)独立办公区/室的空调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控制,但外出办事时必须关闭空调;

2)下班时最后一名离开的员工需对办公区的电器、空调等设备设施的关闭情况进行检查;

3、打印机、复印机及一体机;

1)打印纸一律采用双面使用;

2)综合部负责联系特约维修商对打印机、复印机及一体机进行定期维护、检修。

第七条  专用设备的管理规定

原则:专人负责,正确使用,妥善维护

1、各种专用设备由使用部门委派专人负责管理;

2、使用部门负责制定标准的操作规程,使用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使用;

3、专用设备出现故障,由使用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报修手续,并负责配合综合部落实维修。

 

第四章 办公区管理规范

第八条   办公区内办公家具及桌位的摆放由综合部负责进行统筹规划。并对办公区、办公家具、桌位等的门禁卡、钥匙实施集中管理。因工作需要领用钥匙或门禁卡时需到综合部申请审批,通过后到综合部办理领用手续。

第九条   非办公时间,办公桌面只能摆放笔筒、电话、台历、文件栏和电脑等办公物品;办公时间办公桌位须保持整洁,办公物品摆放应井然有序。

第十条   任何人员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如发现客户在办公区内吸烟,各级员工应主动予以礼貌劝止。

第十一条   任何人员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办公区。

第十二条   在办公场所交流工作时,需做到谈话语音适中,以免影响他人办公。

第十三条   办公区内及办公桌位不得张贴、悬挂、摆放各类与工作无关的宣传品、娱乐饰品、挂件等。

第十四条  实施品牌宣传或活动时,由综合部进行张贴、悬挂和摆放宣传品的统一规划,并于结束后及时清理。

第十五条  衣物要挂在衣架或指定地点,不得挂在办公椅及办公桌挡板上。   

第十六条  离开座位应整理好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物品并将办公椅归位。

第十七条  爱惜办公区的物品和设备,办公区物品不得挪为私用,不得随意移动或拿走公共区域摆放的物品。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八条需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下班后必须关闭灯源、关闭电脑(含主机、显示器及UPS)、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器,并切断插线板电源。

第十九条  办公区只有值班或加班的部分人员时,应在保证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关闭不使用的灯源。

 

第五章  办公区卫生管理规范

第二十一条  所有员工皆有义务保持办公区的整洁与舒适。

第二十二条  爱护办公区的卫生环境,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等垃圾。

第二十三条  须尊重保洁人员的劳动成果,共同维护办公区、公共区域及卫生间的卫生环境。须注意保持地面、墙面、桌面、柜面、电脑等设施设备清洁干净,并做到桌位范围内无污迹、无纸屑等垃圾

第六章  行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日常工作行为要求: 

1、严禁在工作时间串岗;

2、在办公区内应保持行动轻缓;

3、不得在工作时间内闲谈、进食及进行娱乐活动(单位组织的娱乐活动除外);

4、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或通过网络阅览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5、在统一办公系统中涉及的流程审核、审批等项工作,原则上应于当天处理完毕,不得拖延;

6、相互间的工作沟通,尽量使用内部通讯网络交流;

7、在上班时间,无特殊原因,不得拨打私人电话;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与本办法不相符的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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