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王颖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 报 告

发布日期:2024-10-29 浏览次数:61

关于对王颖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

 

 

治安镇党委: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王颖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王颖x族,xx文化,xx镇xx村人,xxxxxx日出生。xxxxxx日提出入党申请。20241011日,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张亚华、王海清

经过党支部的培养教育考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20241011日经支部委员会研究,认为xx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

现予备案,请审查。

 

 

中共百家村支部委员会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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