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力格嘎查村民委员会下属4个委员会工作机制
图力格嘎查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一、组织架构(3-7人)
主任:韩福泉
副主任:陈胡亚嘎
委员:张彦雪 张志芬 王广华
(公共卫生委员会主任一般由负责卫生健康工作的村(居)委会成员或专职社区工作者兼任,也可由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副主任可由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兼任。广泛吸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健康指导员、家庭保健员以及退休医务人员等担任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
二、工作职责。
1.制定村(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协助乡镇(街道)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2.在卫生健康部门支持、指导下,协助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传染病和重大疫情防控处置、综合整治、卫生清理等工作;
3.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居民健康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居民健康知识,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健康行动,提升村(居)民健康素养;
4.与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调联动,协助做好社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根据基层党委和政府统一调度做好应急响应;
5.培育、引导公共卫生领域社区社会组织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
6.组织居民群众、群团组织、经济和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开展爱国卫生等活动,维护公共环境整洁卫生;
7.向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群众健康需求和改进基层公共卫生健康工作的意见建议;
8.协助完成其他公共卫生工作。
三、工作机制。
公共卫生委员会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积极发挥开放空间、村民说事等基层群众自治平台的作用,定期协商解决村(居)民卫生健康需求和辖区内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组织动员村(社区)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慈善资源和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辖区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卫生防疫、居民健康知识普及、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分类宣传值守等活动。
图力格嘎查村(社区)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
一、组织架构(3-7人)
主任:张彦雪
副主任:齐学飞
委员:包桂兰 乌兰图雅 刁永丽
(主任一般由分管妇女和儿童工作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广泛吸纳村老年人协会人员、驻村爱心企业家以及热心妇女儿童工作的村民代表、村辅警、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网格员、楼栋长等担任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
二、工作职责。
1.开展妇女儿童关爱保护和权益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2.管理村民委员会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培育乡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志愿者队伍,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开展妇女儿童关爱保护活动;
3.组织开展留守妇女和留守(困境)儿童信息排查,准确掌握情况,建好信息台账,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街道)并定期更新;
4.定期随访存在监护情况较差、失学辍学、患病、残疾等问题的重点儿童,协助提供生活帮助、监护指导、精神关怀、返校复学等关爱服务。定期随访留守妇女、儿童及其家庭,对符合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告知具体内容及申请程序,并帮助做好申请工作;
5.及时向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儿童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并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相关支持;
6.完成其他妇女儿童关爱保护和权益保障工作。
三、工作机制
1.定期开展培训工作,提升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2.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妇女儿童关爱保护和权益保障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和便民服务效能;
3.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向村民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村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向乡镇人民政府反馈一次工作情况;
4.建立民主评议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对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不得继续参与相关工作。
图力格嘎查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
一、组织架构(3-7人)
主任:韩福泉
成员:王广华 吴青格乐图 李海军
(嘎查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一般由嘎查村(社区)主任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嘎查村(社区)副主任、公安派出所民警(或辅警)、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居民代表等。)
二、职责与任务
(一)治安巡逻与防范
1. 定期组织治安巡逻队伍,对街道、小巷、公共场所、重点部位等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如安装监控摄像头、设置防护栏、加固门窗等,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矛盾纠纷排查与调解
1.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如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
2.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组织调解工作。邀请相关的法律专家、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参与调解,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和公信力。
(三)信息收集与报告
1.广泛收集治安信息,包括违法犯罪线索、治安隐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等。可以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建立信息员队伍等方式,及时获取各类信息。
2. 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和研判,及时向上级和公安机关报告重要信息和突发情况。同时,将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和指示及时传达给群众。
(四)法制宣传与教育
1.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
2. 加强对辖区内的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矫正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重点人员管理与帮扶
1.对辖区内的重点人员,如刑满释放人员、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重点人员管理档案。定期对重点人员进行走访和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他们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 组织开展对重点人员的帮扶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为重点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
三、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例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成员参加,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学习制度。定期组织治安保卫委员会成员进行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治安保卫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成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联系群众制度。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治安保卫工作,建立群众参与治安保卫工作的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治安保卫工作的群众进行表彰和奖励。通过开展治安巡逻、邻里守望、安全防范宣传等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治安保卫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