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无偿献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4 浏览次数:108

 关于职工无偿献血的通知

各位职工:

    根据《奈曼旗2024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奈政办字〔2024〕33号)精神,请各位职工踊跃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下面将无偿献血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献血对象

献血对象为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的广大职工,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献血者体重:女性≥45公斤,男性≥50公斤。要求无献血禁忌(参照健康征询表)无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

二、采血地点

奈曼旗党政综合楼西侧停车场设通辽市中心血站采血车

三、献血时间

2024年8月22日下午

四、献血注意事项

1.献血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饮食应清淡,不要吃油腻类食物,不要饮酒

2.献血时请携带身份证、不要空腹、穿宽松袖口衣服

3.献血后穿刺点上的创可贴至少保留4个小时,针眼处三天之内不要沾水

4.献血后24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防止高空作业和不要过度疲劳。

五、无偿献血惠民政策

1.《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医疗临床用血时,自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按照下列规定供血:

一是献血者本人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时,无限量免费用血。五年后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二是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三是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者,根据临床需要,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直系亲属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2.《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发〔2023〕20号)文件要求,鼓励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

六、无偿献血的职工

1.符合上述相关要求,有意愿无偿献血的职工,请于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点前告诉张雪飞(联系电话:13514858398)。

2.如果无偿献血已完毕的职工,请把《无偿献血证》的照片用微信发送给张雪飞。

特此通知

 

奈曼旗舍力虎水库

2024年8月21日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