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8日我局拟对通辽市达尔汗梅林硅砂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油田压裂用石英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4455197(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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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防止因施工、运输而产生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废气。运营期上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传送带密闭+封闭车间措施;烘干、筛分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堆场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用原料置于封闭库内、控制车速、厂区内道路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等措施。 3、废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沉淀降解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采取封闭厂房、隔离、减振、加强维护等措施降噪。 5、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不合格石英砂,收集吨包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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