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石嘎查村规民约
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切实规范全体村民行为,进一步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能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程,经村两委及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土地管理方面
1、本村宅基地、承包山、农田、道路系统等资源所有权均属村集体。村委会根据形势发展和政策调整的需要,有权对村集体土地承包或使用办法予以完善,在村集体公共事业、社会发展需要时,依法开展规模流转、租用或征用。村民小组行使重大决策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三分之二以上户主或者村民(选民)签字同意并形成书面决议即为有效。
2、农户建房需遵循先批后建原则,严格遵循一户一宅制度。原拆原建、移建、新建必须经本人申请,村民小组同意,经村委会核准,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经苏木乡镇、村两级定点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建造。新房封顶后三个月内必须拆除旧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审批宅基地:
①非法占用土地和超面积建房的;
②不服从村镇规划的;
③破坏山林、水利设施和交通设施的;
④在电力、通讯线路下面违规建筑的;
⑤违规出租、出卖房屋的;
⑥路边建房不采取任何措施,致使边沟淤塞、水溢路面的;
⑦影响山林、耕田通道,经指出拒不改正的。
3、自觉养路\护路、维护道路畅通,不准在村道、堆放牲畜粪便、废土、乱石、杂物,不准在道路上乱挖排水沟,不准在路肩上种植物,侵占路面,村内公共用地,任何个人不得侵占和长期堆放物品及种植农作物。违者由村委会组织人员清理,当事人承担劳务费用。
4、村民因建房需要,同其他组织或外村调换土地的,必须经双方村民小组和村委会签订书面协议认可。
二、户口管理方面
1、独生子女户原则上不能办理与父母的分户手续;对特殊和复杂户口变动的(含因婚嫁迁出又因离婚迁回原地的),关系到利润再分配、就学、建房、田地、山林、各种待遇等重大问题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表决方可实施。
2、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三、生活方式方面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履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各民族之间应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和睦共处,争创“五星级文明户”“五星级示范户”,努力促进各族儿女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维护和巩固中华民族大家庭安定团结的和谐发展局面。
2、村民要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对好吃懒做、有地不耕、有事不做的,村委会有权不给予国家生活救济和生产扶持。
3、严禁赌博、涉黑涉恶、涉枪涉爆、参与聚众上访、宗族恶势力和参加一切邪教组织,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勇于同黑恶势力做斗争,及时发现上报发生在身边的黑恶势力线索,净化村风。杜绝“黄赌毒”和封建迷信行为,凡参与“黄赌毒”和邪教组织的,情节较轻者由村“两委”给予警告,情节严重、屡都不改者送公安机关依法处治。
4、村民要搞好公共卫生,保持村容村貌整洁,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房前屋后不积水。严禁随意放养家禽家畜,必须集中圈养;对家禽家畜放养引起的各类纠纷,一切责任均由户主承担。
5、保护生态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垃圾不乱丢乱扔、柴草不乱堆乱积、农机具不乱停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墙壁不乱涂乱画、“小广告”不乱贴乱写、畜禽不乱撒乱跑、粪污不随地乱排等,房前屋后整洁干净,营造卫生清洁的人居环境。
6、全民参与,倡导新风尚。文明上网,崇尚文明,摒弃陋习,转变观念,提高意识,勇于抵制破坏环境、影响文明的不良行为,共同为改善环境出一份心、尽一份力,营造人人关心、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7、保护水源地卫生清洁。严禁在河沟投放对人体有害的食物或其他药物,不得排放任何废水。一经发现,任何村民均有权制止,由此引起的纠纷或责任均有当事者承担。
8、春季严禁野外用火、禁止焚烧秸秆,避免引起火灾积,违者罚款200元。
9、村内各类工程施工,严禁重型车辆超载随意进出,切实减少对公共道路损害,运输土石等建筑材料要做好围挡工作,严禁土石等建筑材料随意洒落堆放,维护村容整洁。
10、弘扬孝老敬亲、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等优良社会风尚,积极倡导相互谦让、相互包容、相互帮助、共同发展,严禁打架斗殴、粗俗用语和无休止的邻里纠纷。
11、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崇尚勤俭节约,红白事尽量节俭,杜绝攀比,反对大操大办,女孩婚嫁彩礼尽量节俭。
四、农林业生产方面
1、适度规模经营农林业,实行全村统筹规划,各农户在农林经济综合开发、土地利用、山林病虫害防治等方面,要服从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共同配合。
2、严禁乱砍盗伐、毁林开荒,对偷盗树木的按市场价5倍处罚,罚没款通过农民信箱和村公务栏进行公示,情节严重的报森林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3、严禁荒废田地、毁林种田,精心做好养山、护林、保田、节地工作,认真守护好山水林田等资源。
五、村级公共管理方面
1、爱护公共财务,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未经批准,不私自安装用水用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者没收电器设备,并加倍收取电费;
2、供电线路下的树木,若影响供电的,应无条件砍除,如不及时砍除或者修剪树木的,村集体有权依法处置。
3、因电力、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村民承包的山林、田地的,所涉承包农户应顾全大局,能变通的协商变通处理,无法变通的应服从大局,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和干涉施工人员施工,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
1、推行文明治丧,倡导厚养薄葬,全面实行火葬,村里统一举办环保、简朴、文明的葬礼,提倡使用鲜花等物品替代冥币纸钱,村域范围内严禁抛撒纸钱,。注意林间用火安全,严禁上坟烧火和乱扔烟蒂。
2、禁止利用封建迷信装神弄鬼、迷惑人心、诈骗钱财、造谣惑众、危害人身健康、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3、提倡丧事从简,反对大操大办,坚决执行殡葬改革实施办法。凡本村内人员死亡的,遗体一律火化,私自土葬的,村委会有权不给予国家生活救济和生产扶持。
以上规定,适用于本村全体村民,及外地户籍在本村居住和逗留人员。本村规民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望广大村民自觉遵照执行。如跟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标准。
芒石嘎查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