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奈曼旗青龙山镇纯洁旺角超市的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4-08-09 浏览次数:67

执法机关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奈曼旗青龙山镇纯洁旺角超市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2150525MA0N21E94L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付存杰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立案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08月07日

处罚事由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康师傅番茄鸡蛋牛肉面”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结果

罚款5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

奈市监处罚〔2024〕13004号

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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