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6 浏览次数:5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各国有林场、中心、圃,水库:

当前火险等级逐步升高,根据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决定,从9月15日起全旗进入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10月1日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周密部署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全旗秋季农业生产也将

 

进入高峰期,野外郊游和群众农事生产活动频繁,各种不可预见的火险隐患显著增多,给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把森林草原防工作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进行专门研究和周密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结合落实林长制压实第一责任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建立健全乡镇防灭火责任落实机制。

二、加强预防,严控火源

紧密巡护到位,各地调动护林员、民兵、村干部等力量,安排专人切实加强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区、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巡逻检查,层层开展火灾防患排查,有针对性地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做好防火车辆、灭火器具、通信器材的检修,确保防火设备状态完好,保证辖区内及本单位常备防火物资充足

管住关键,抓住险点,管住关键人群,加大对“五类特殊人群”(痴、呆、傻、聋、哑)、林牧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关键人群的监督管理。抓住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施工用火、边境火等关键险点,严厉打击林缘林间野外烧荒烧秸秆等高风险行为

三、全面开展林间、林缘可燃物清理工作

各防火成员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地块,特别是新造林地块未成林地块进行除草工作。今年雨水较往年偏多,植被生长茂密,防火形势更加严峻。清理林地边缘、秋收后农田及其他地域堆放的秸秆、杂草及其它易燃物品,林地、林网树下所有杂草、树叶及其它易燃物品;森林防火区内的公墓、散坟周边50米范围内的可燃物;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公路常绿带内的杂草、树叶及其它易燃物品;防火区域内道路两侧杂草、树叶及其它易燃物品,隔离带清理,包括已建设的防火隔离带。

四、开展防火宣传,群防群治,全力筑牢人民防线

坚持不懈培养群众防火意识,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丰富宣教手段,倡导移风易俗。形成综合防控合力,常态组织乡镇与乡镇之间,国有林场与乡镇之间联防、联训、联战,推动毗邻地区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协同开展防火宣传、携装巡护,形成“有火一起打、无火一起防”的工作格局。

五、做好早期火处置工作,扑火安全第一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出动和安全高效处理,全面提高扑救火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实施指挥、力量、装备靠前驻防,深化对不同区域环境、多方力量协同、多种作战样式综合运用的战法研究。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提升队伍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六、严格制度,确保火情讯息畅通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宿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保持值班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林情、社情和火情动态,坚持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处置得当,确保火情发生迅速出击、快速反应。

旗林草局值班电话:0475-4212278

                       

 

                                                            2024年9月12日

 

 

信息来源: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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