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法主体:通辽市奈曼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通辽市生态环境奈曼旗分局
3.通信地址: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清河路242号
4.咨询电话:0475-4220081
5.监督方式:社会监督
6.监督电话:0475-4211700
7.救济渠道:申请行政复议
8.工作职责:负责奈曼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投诉举报问题的核实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及行政处罚文书制作等工作;参与全旗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人员:尹洪波(执法人员)
袁明珠(执法人员)
9.执法依据:《中华人员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10.执法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