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9 浏览次数:11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奈曼旗兄弟生物牧业有限公司  奈发改罚决字〔2024〕1号 从事粮食购销过程中未如实向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销存基本数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五)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 警告 2024年3月28日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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