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31 浏览次数:34

奈政办字〔2024〕30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通辽奈曼工业园区管委会,旗政府各委办局: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奈曼旗“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年工作要求,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4〕23号),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次填报、一网通办、一线应答、一证准营、一码联动”,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到2024年10月底前,在全旗零售、餐饮等15个行业推行“一业一证”改革,逐步扩大“一业一证”适用应用范围。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受理渠道,实行“一窗受理”。旗政务服务大厅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所有事项全部纳入企业开办窗口集中办理,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的政策咨询、提前辅导、全程帮办、一窗受理等服务,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二)整合准入要件,实行“一次告知”。对一个行业涉及的多个许可事项的审批要件进行集成,形成标准规范、准确清晰的一张申报告知单,绘制直观、易懂的一张办理流程图,实行“一次告知”。以部门清楚告知、企业诚信守诺为基础,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事项,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大幅精简申请材料,承诺办结时限要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60%以上。(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消防大队)

(三)减并申报材料,实行“一次填报”。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减并申报材料,将一个行业涉及的多个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归集为“一套材料”。整合各关联许可申请表单,统一文书样本,减少多头填报、重复填报,实现行业许可申请“一次填报”。(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消防大队)

(四)优化再造流程,实行“一网通办”。应用通辽市“一业一证”审批系统,开展流程优化和整合再造,着力提高在线办理率和全程网办率。聚焦便捷查询、精准匹配、智慧填表等功能,广泛推行市场主体电子亮证应用,持续提升“一业一证”审批系统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消防大队)

(五)建立热线专席,实行“一线应答”。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设置企业开办专席,高效受理“一业一证”涉及的设立、变更等业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等诉求。(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六)创新准营方式,实行“一证准营”。政务服务部门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作为市场主体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凭证,在全旗范围内互认通用。行业综合许可证不替代相关单项审批证件,市场主体所需的单项审批证件,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发放,并通过综合许可凭证的证面二维码查询和展示。(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消防大队)

(七)加强证照汇聚,实行“一码联动”。政务服务部门要加强证照汇聚,按要求生成综合许可凭证证面二维码。在受理企业申请后,对单项业务不符合条件的,可先颁发行业综合许可证并注明未许可事项,待该项业务符合条件后,再换发新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对涉及证面信息变更的,由市场主体同步申请变更行业综合许可证和相关单项审批证件。对不涉及证面信息的其他信息变更的,按照相关单项审批证件要求办理,并更新行业综合许可证证面二维码,无需更换行业综合许可证。各单项审批证件注销、撤销、吊销、失效等,行业综合许可证同时作废,并由政务服务部门收回。(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改革行业清单管理。规范全旗“一业一证”行业名称及关联许可证,分批次梳理编制全旗“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首批选择15个行业开展改革。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成熟一批推广一批,原则上一个行业仅涉及一个行政审批事项的,不纳入目录管理。(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制定综合许可实施规范。审批管理部门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梳理集成一个行业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行业准入条件、申请信息要素和材料清单,逐行业细化明确“一业一证”全流程管理制度,实现审批流程再造。对制发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行电子化管理,将其归集到自治区电子证照库。(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协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和监管执法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审批、服务、监管全流程各环节中的衔接,形成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协同联合监管等监管方式,提升综合监管效能。(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统一标准规范(2024年7月)。按照全旗统一“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逐行业制定改革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建立全流程审批管理制度。(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稳步发放证件(2024年8月)。逐行业细化完善办事指引,实行专人专窗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做好线上线下工作衔接,稳步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待“一业一证”综合管理平台正式运行后,按要求发放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逐步扩大范围(2024年8月以后)。总结第一批“一业一证”改革经验,将更多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鼓励探索“开办企业+一业一证”一体办理改革新模式。对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可推行“一同核查”,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责任单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通辽市已将“一业一证”改革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评价重要内容。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一业一证”改革的组织领导,建立改革协同工作机制,创新改革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二)强化上下协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帮助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帮助提升“一业一证”专窗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许可行为和许可结果负责,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对其监管行为和监管结果负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工作,公布“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及各行业的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等,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改革做法,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及时回应关切,主动引导预期,切实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

(四)加强改革总结。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对“一业一证”改革工作进行总结,认真研讨、分析改革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总结推广改革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及时报送至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附件:1.奈曼旗“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行业目录附件1.doc

2.行业综合许可证样式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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