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华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16 浏览次数: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816日我局拟对《内蒙古华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816-202482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4455197(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内

邮编:0283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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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料生产项目

通辽市奈曼旗工业园区A区

内蒙古华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名赫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13320㎡,主要建筑物包括原料库1800㎡、生产车间3000㎡、成品库2720㎡、2台6t/h燃生物质热风炉、一般固废间、危废间、综合办公楼等附属设施。建设年产10万t有机肥生产线1条,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5.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防止因施工、运输而产生污染。

2、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造粒、筛分、冷却、包装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生物除臭处理;发酵、包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热风炉废气收集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物滴滤循环池收集尾气洗涤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造粒环节补充用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奈曼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

5、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设备维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产过程中废过滤球回收利用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或回收利用,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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