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旗2024年京蒙协作资金项目建设,规范和加强京蒙项目管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京蒙项目阳光化管理,现将2024年京蒙结余资金项目安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7月19日-2023年7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旗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电话:12317 0475-4212105
邮箱:nmqshb@163.com
地址: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附件: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京蒙结余资金项目的批复.docx
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