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政办字〔2024〕4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旗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田机电井管理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字〔2024〕2号)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奈曼旗农田机电井管理不到位、收费不合理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农田机电井使用管理,结合奈曼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合理收费、有序运营”的总体目标,对国家项目和集体投资建设的农田机电井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推进制度不健全、收费不合理、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整改落实。坚持协商定价原则,研究制定《机电井收费管理办法》及相应的管理措施,集中收回国家项目投资建设的农田机电井管理权和使用权,移交嘎查村进行统一管理,因地制宜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农田机电井长效管理使用机制,确保农田机电井整改工作圆满完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节水优先。立足全旗农业发展基础和水资源实际,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综合节水技术体系,减少地下水消耗。
(二)坚持统筹推进。明确各苏木乡镇场农田机电井使用管理主体责任,统筹各相关部门、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研究制定农田机电井收费管理办法,确定井长人选。
(三)坚持分类施策。根据各地农田机电井使用年限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收费标准,分类制定管护措施,确保农田机电井整改工作符合实际,满足群众需求。
(四)坚持群众主体。鼓励引导各嘎查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制定农田机电井管护办法,建立收费标准公示、收费明细查询和投诉机制,推动农田机电井收费公开化、透明化,便于群众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得到广大村民认可。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4年2月下旬)。印发全旗农田机电井管理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排查整改工作,各苏木乡镇场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排查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4年2月底前)。旗农科局牵头,各苏木乡镇场负责,以嘎查村为单位,全面调查摸排机电井底数、井长管理体制、收费标准、镇村两级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重点摸清机电井管护队伍情况、管理权确定方式、管理合同期限、收费标准制定原则等,建立排查台账,列出问题清单。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4年3月底前)。旗农科局牵头,根据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认真研究,分类施策,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各苏木乡镇场要完善井长推选机制,压实井长管护责任,对违规出售农田机电井管理权的要收归村集体,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要限期整改到位,新的收费标准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2024年春灌前要全面执行新的农田机电井收费标准。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4月底前)。各苏木乡镇场要对井长队伍管理不规范、收费标准不合理等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督促落实。
四、整改要求
(一)规范主体。一是统一权属。国家项目和集体投资建设的农田机电井产权为村集体,违规出售的要立即收回;历史上通过一次性买卖、抵债等方式出售机电井管理权的,要依法收回。村集体在全面收回机电井产权、管理权的基础上,重新确定机电井管护主体或管护责任人,重新签订管护合同。苏木乡镇场和嘎查村(分场)两级要成立机电井管护组织,明确责任人,压实日常监管责任和管护主体责任,建立机电井供用水户基础信息档案,加强“井长”监管力度,杜绝“井长”私自抬高收费标准。二是统一维修。旗农科局制定专项维修计划,针对机电井质量问题及基础设施缺失问题,立行立改,在春播前统一完成维修,确保不误农时。三是统一管护标准。旗农科、水务等部门研究制定机电井管理及水费收缴管理办法,加强机电井管理。统一制定制式管护协议,明确管理职责及管理期限,不符合要求的组织重新签订。
(二)社会化服务组织管护。机电井所属耕地已实施社会化服务的嘎查村,机电井管护权移交给社会化服务主体,按照社会化服务期限签订管护协议,村集体不再提留管护经费。
(三)井长制管护。按照井长制管护的嘎查村,存在收费标准高或群众不满意等问题的,通过集体协商定价,确定合理收费标准。建议按用电量综合折算收费,每度电不超过1元。新的收费标准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后实施,并按照1年期限重新完善签订管护合同。
(四)村集体管护。积极倡导村集体统一管理机电井工作机制,落实“井管员”,由村集体统一收费、统一管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苏木乡镇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农田机电井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措施,迅速整改。各苏木乡镇场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立即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开展排查整改工作,深入分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健全完善管护机制,明确责任到村、到井、到人头,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定期调度,严格督导。各苏木乡镇场要认真负责辖区内整改工作,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旗农科局,由旗农科局汇总后上报旗政府。旗政府督查室要深入各地开展督查,对不认真整改、敷衍了事的,追究相关责任。对发现的“以井谋私”“以管谋利”相关问题线索,坚决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加强宣传,凝聚共识。各苏木乡镇场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农田机电井管理使用对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苏木乡镇、嘎查村规范管理农田机电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农田机电井管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方位宣传报道农田机电井整改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凝聚社会共识,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