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5 浏览次数:23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6类人员均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奈曼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入户走访核查、申报材料审核,对审核上报的申请人员进行认定。现将认定名单公布如下,如对以下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公示电话、书面材料等方式向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4月2日
受理电话:0475--4217455
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名单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所属社区
1 张庆宇 152326197709****** 东明镇
2 崔艳梅 152326198305****** 东明镇
3 邵海云 152326198312****** 诺恩吉雅社区 
4 郑喜环 152326197412****** 诺恩吉雅社区 
5 张凤苹 152326197910****** 东星社区
6 曹艳秋 152326197409****** 福兴社区
7 张志学 152326196710****** 福兴社区
8 王青玲 152326197810****** 金沙社区
9 杨瑞香 152326197410****** 王府社区
10 蔡玉路 152326196706****** 希望社区
11 张刚 152326196702****** 东星社区
12 张红莲 152326197711****** 明仁苏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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