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东明镇党政领导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6 浏览次数:82

各嘎查村党支部、镇政府各部门、驻镇旗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党政领导分工做如下调整:  

王峰余:镇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和党群服务中心工作。

路凤海: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刘海龙: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

代管: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环境整治、镇重大项目前期准备及上报工作、市场监督管理;

分管: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集贸市场管理办公室、危改办;

联系:旗人大办、旗自然资源局、旗住建局、旗农科局(乡村振兴)、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旗住房公积金、旗发改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投资与促进局、鼎信集团、乃蛮城投、东明自然资源所。

宝照日格图:镇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政法委员,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工会工作;

负责:党建、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政法、信访、维稳、社会治理、保密、人事、团委、妇联、关工委、老体协、老科协、国家安全等工作;

分管:党的建设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社会治理)、团委;

联系:旗委组织部、旗委宣传部、旗委统战部、旗委社会工作部、旗政法委、旗检察院、旗法院、旗委编办、旗委巡察办、旗委党校、旗民委、旗公安局、旗司法局、旗人社局、旗信访局、旗总工会、团旗委、旗工商联、旗关工委、旗安全局、武警中队、东明法庭、东明派出所、东明司法所。

单雅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纪检监察全面工作;

负责:镇纪委、监察办、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监督执纪+”平台工作,督促指导镇村“三务公开”工作;

联系:旗纪委、旗监察委、旗巡察办。

吕晓菊:镇党委宣传委员,协助党委书记工作;

代管:组织、统一战线工作;

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联系:旗委组织部、旗委统战部、旗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旗融媒体中心、新华书店。

李燕东:政府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

负责:农业、牧业、林草、水务、统计、科技、科协、森林草原防火、禁垦禁牧等工作;

分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统计办;

联系:旗农科局、旗林草局、旗水务局、旗统计局、旗供销社、药材研究发展中心、旗科协、旗气象局、国调队、自来水厂、供电公司、农行、农发行、邮储银行、人险、财险、农合行、财鑫集团、润泽农投、城乡给排水公司、东明供电所、东明信用社、得胜信用社。

李晓超:政府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

代管:妇女工作;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旅游、社会保障、民政、就业、慈善、残联、红十字会等工作;

分管:社会治理办公室(民政、社保、基层政权)

联系:旗园区管委会、旗卫健委、旗教体局、旗医保局、旗社保局、旗文旅局、旗就业服务中心、旗文联、旗慈善总会、旗民政局、旗残联、旗红十字会、旗广电网络公司、旗足协、旗妇联、东明卫生院、得胜卫生院、奈林卫生院、东明中学、东明学区、得胜学区、奈林学区。

王贺蒙:政府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代管武装部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全面深化改革、保密机要、民族、侨务、财务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退役军人事务、招商引资、镇村三务公开、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联系:旗委办、旗人大办、旗政府办、政协办、旗人武部、旗保密机要局、旗档案史志馆、旗合作交流中心、工信局、旗财政局、旗交通局、旗审计局、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旗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旗生态环境局、奈曼宾馆、税务局、邮政局、烟草专卖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火车站、旗消防救援大队、石油公司、东明国税、东明消防站、东明邮政、东明联通。

 东: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工作、协助镇长工作

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工作、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政务服务和审批、“12345”政务服务热线;

联系: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赵海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主持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

联系:旗司法局、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共东明镇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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