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政办字〔2024〕7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旗直各相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奈曼旗中药材(蒙药材)种植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奈曼旗中药材(蒙药材)
种植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全旗中药材(蒙药材)种植业发展,拓展农牧民增收渠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占布拉道尔吉”文化品牌建设为主线,推广“一套标准化种植体系”,创树“两个品牌”(占布拉道尔吉蒙医药文化品牌和道地药材品牌),打造“三个核心区”(全市药材产业种植核心区、交易核心区、文化核心区),实现药材产业“四化”(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现代化)。同时,坚持推广奈曼甘草、奈曼黄芪、奈曼苦参、奈曼桔梗、奈曼防风五个道地药材品种,持续扩大中药材(蒙药材)种植面积。
二、发展目标
全旗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20万亩以上,力争达到22万亩,强化主推道地品种示范,提升道地药材品牌知名度。加快推进产地趁鲜切制工作及初深加工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大健康产业落地,延链补链强链,推进药材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一产稳、二产强,三产有突破”的发展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稳定药材种植面积。持续扩大5个道地药材品种(奈曼甘草、奈曼黄芪、奈曼苦参、奈曼桔梗、奈曼防风)单品种种植面积。2024年全旗药材种植面积新增6.12万亩,总面积争取达到22万亩以上(各苏木乡镇场种植任务分配表附后)。
(二)打造道地药材品牌。持续推进道地药材品种国家地理标志证明认证和“蒙字标”认证工作。以现有药企(合作社)为培育目标,加快推进5个道地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工作,实现道地药材产地初加工。
(三)推进药材大数据溯源体系建设。推进奈曼旗中药材(蒙药材)大数据服务平台和智慧药材监测系统站点实际应用,加强“奈曼蒙药通”公众号宣传推广,实现药材产业信息在全旗范围内互通互融,协调相关部门将监测数据接入奈曼旗大数据服务平台,逐步完善道地药材溯源体系。
(四)强化示范基地建设。推进高标准药材示范基地建设,新建示范基地3000亩。全力推进药材标准化种植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等科技成果在全旗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药材标准化、规模化种植技术水平。
(五)构建本地药材种籽种苗供应体系。以高标准示范基地为基础,建设道地药材种籽种苗繁育基地,持续开展五个道地药材优良种质资源选育、扩繁工作,逐步满足本地市场种籽种苗供应,确保道地药材基源纯正、品质优良,实现本土道地药材优良品种换代更新。
(六)强化人才科技支撑。以药材产业院士专家工作站为引领,推动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奈曼旗综合试验站、现代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中心奈曼站、内蒙古民族大学博士服务站“四站合一”平台建设,不断加大科研力度,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组织全旗药材种植农户、技术员、药企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外出观摩学习等活动,推动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提升,促进我旗药材产业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四、种植模式
(一)种植方式
1.标准化移栽。对种子小、芽率低、抗风抗旱能力弱,且种植地块耕层较浅的适宜地块,采取移栽方式种植。适宜品种有:甘草、黄芪、防风、款冬花、苍术、赤芍等。
2.标准化直播。对种子大、芽率高,且种植地块为肥沃疏松、耕层深厚、有机质含量高的沙质壤土,采取直播方式种植。适宜品种有:苦参、桔梗、防风、黄芩、茺蔚子等品种。
3.仿野生种植。对生长条件要求低、适应能力强的品种,可在集中连片、相对活动较少的沙地、山地、荒地、稀疏林地进行人工仿野生种植。适宜品种有:苦参、甘草、苍术、赤芍等。
4.生态种植。在维护林地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投入品使用,以生态学原理和现代技术为依托,培育绿色优质药材。适宜发展品种有:苦参、赤芍、苍术等。
(二)种植区域
按照国家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求,充分考虑奈曼旗土地资源实际,参考以下种植区域:
1.一般耕地规模化种植:以标准化种植技术为依托,选择可机械化作业的宜药土地(以非耕地为主)发展药材标准化、规模化种植。
2.林下种植: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无立木林地和经济林地块,进行林下仿野生种植、林下生态种植。
3.山地、沙地、荒地种植:选择经济效益偏低的沙地、山地、荒地,进行药材生态种植、仿野生种植。
4.庭院种植:选择庭院面积较大,有一定药材种植基础的嘎查村,发展庭院药材种植,探索高经济价值药材种植模式。
五、面积统计方式
采取乡镇上报种植面积、旗药材研究发展中心抽查复核的面积统计方法。具体如下: (一)各苏木乡镇(场)于2024年6月上旬统计上报辖区内药材新增面积(避免多年生药材重复上报),上报面积必须准确详实(降低面积核实误差率),杜绝虚报、谎报以及同一地块重复上报等面积不实情况。上报数字要经过各苏木乡镇(场)分管负责人签字,加盖政府公章后上报旗药材研究发展中心。 (二)旗药材研究发展中心根据各苏木乡镇(场)新增面积上报情况,于6月中旬-7月份开展新增面积抽查复核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政府成立中药材(蒙药材)种植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旗药材种植工作。各苏木乡镇(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药材推广种植工作。
(二)完善科技支撑体系。药材研究发展中心牵头,加强与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中医药研究所、内蒙古民族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和通辽市职业学院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提升我旗药材种植、加工技术水平。以奈曼旗药材产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内蒙古民族大学博士服务站为依托,落实各类科研项目、培养科技人才、搭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建立督导、考核、评价等制度,定期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并作为年底考核依据,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