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6 浏览次数:156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

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六号农场管委会,旗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到关键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及各级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毫不放松地抓好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在紧密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工作,忠实履行安全防范职责的同时,要层层压实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在思想上不能松懈,工作要求标准不能降低,措施上不能顾此失彼,要摸清抓准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创造性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以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实际行动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实际成效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强化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督导,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服务好当前疫情防控大局。要做到安全监管更加精准有效,特别要针对当前大量使用消毒液、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实际情况,对其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存在的易燃易爆风险要主动精准提供指导服务,确保安全生产。同时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相关重点单位安全服务,加强对我旗集中收治定点医院、疑似病例集中隔离区、医疗废物处理定点企业等安全指导服务,排查消除人员、物资、器材高度集中区域安全隐患,加强对持续运转的用电、用氧设备安全检查,畅通消防通道。对新建集中收治医院、改造宾馆作为隔离区等,要一体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超前谋划,统筹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区别企业情况,采取有针对性防范措施,严密防控重大生产安全风险。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要通过电话、微信群以及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保持监管力度不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定期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坚决杜绝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同时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和全程视频监督制度,确保重点作业环节安全,要加强作业车间、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部位的消毒、清洁及通风,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作业环境。对假期停产企业要逐一现场核查、看护及设备维护安全,对已关闭的公共场所要加强内部安全值守,确保不出问题。对节后开复工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要抓好节后复产复工和返程高峰交通安全,充分考虑今年假期延长等新情况新问题,督促企业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做好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职工培训和健康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不具备复产复工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对辖区内各类安全培训机构,要立即暂时停止培训考试工作。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监管,及时按规定返库,严禁进入居民区和超期超限存储。紧盯“两客一危”、黑客运车辆等安全检查,做好雨雪冰冻、大风团雾等灾害天气和入城体温检测、车辆检查的交通引导,确保返程安全。

四、强化精准管控,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密切关注大风寒潮、雨雪冰冻等各类灾害变化,及时做好预警发布、防灾减灾等工作。要加强森林火灾监测巡护,严格管控节日祭祀用火、取暖用火、野外用火和生产用火,一旦出现火情,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尤其针对当前群众大多居家活动情况,要加强城乡居民住宅巡查检查和宣传提示,要严防火灾及煤气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继续推进居民小区及医院、商场的消防通道疏通整治工作,保障消防车正常迅速通行。

五、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加强疫情和安全生产形势研判,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快速响应、妥善处置。旗消防救援大队要明确疫情期间应急救援处置流程、基本装备、处置方法,一旦出现险情安全高效处置;同时加强洗、消、防、控等专业设备配备和教育培训,积极参与防疫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要按照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应急措施,落实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队伍准备,确保各项应急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如遇突发事件或险情第一时间响应处置。各企业要严格落实负责人到岗带班制度,坚决避免脱岗、空岗、醉岗,确保应急值守到位。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抓好落实。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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